2023年7月1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涉及能源改革的三項文件:《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氣市場體系改革,提升國家油氣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習近平強調,要立足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已進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的關鍵時期,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要圍繞提升國家油氣安全保障能力的目標,針對油氣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穩妥推進油氣行業上、中、下游體制機制改革,確保穩定可靠供應;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的新型電力系統,更好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這三項改革意見,均基于我國發展面臨復雜嚴峻的國際形勢、經濟社會進入高質量發展、增進人民福祉、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等基本判斷和奮斗目標來提出,對于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具有重要意義。新型電力系統是新型能源體系的中心環節,《新型電力系統藍皮書》提出新型電力系統將重點實現四個轉變,功能定位由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向保障經濟發展和引領產業升級轉變,電力供給結構由以化石能源發電為主體向新能源提供可靠電力支撐轉變,系統形態由“源網荷”向“源網荷儲”轉變,電力系統調控運行模式由源隨荷動向源網荷儲多元智能互動轉變。相較于傳統的電力系統,新型電力系統最大的特色是實現電力的可儲存、負荷的可移動、品質的可定價,這對能源企業的發展方式、結構布局、技術水平、市場機制和商業模式都將產生較大影響,而價格機制則是保障“四個轉變”順利實施的關鍵。
價格機制是推動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助力,對大型發電集團來說,要充分認識到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是能源高質量發展的趨勢。其一,能源消費是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根本。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能源供給支撐經濟社會發展,電力消耗總量直接和經濟總量相關。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我國人均電力消費量由2015年的4231千瓦時提高到2020年的5501千瓦時;電力消費彈性系數由2015年的0.04提高到2021年的1.28,電力消費的提升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其二,能源供給結構清潔低碳、效率提升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核心目標。我國能源供給和消費結構持續改善,單位GDP能耗由2015年的630噸標準煤/萬元下降到2021年的458噸標準煤/萬元;單位GDP電耗由2015年的0.084千瓦時/元下降到2021年的0.073千瓦時/元。單位能耗水平持續下降,清潔低碳的風電光伏將逐步成為電能量的供給主力,電力系統可靠性需要始終保持較高水平。其三,經濟可承受是新型電力系統運行的基本前提。為擴大綠色電力的消費,新型電力系統需要源網荷儲協同運行,系統對靈活電力資源的需求提升,各類儲能的運行給發輸配售同時完成的電力工業增加了儲存功能,這些功能的增加帶來的系統成本的上漲,需要通過價格機制在各類市場主體間實現公平負擔。可普遍承受的經濟性是新型電力系統可持續發展的前提。
在新型電力系統構建過程中,價格機制改革將是核心任務之一,發電集團在推動價格機制改革過程中要進一步從市場化角度認識價格機制改革的作用,積極參與市場化進程和價格改革全過程,主動承擔政策與市場協同的研究,爭做經濟發展的頂梁柱、改革創新的排頭兵、人民福祉的踐行者。
推動價格機制改革
促進能源綠色轉型發展
從中電聯發布的數據來看,2022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邁上新臺階,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雙雙突破3.5億千瓦,電力綠色低碳轉型不斷加速,非化石能源裝機占比達到49.6%,煤電裝機比重降至43.8%,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占比達到29.6%,但風光電發電量僅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3.8%。局部地區的風光棄電率仍然較高,平價上網以來,風電、光伏發電的綠色價值還未得到充分體現,2022年,全國綠證交易量僅238萬張、綠電交易228億千瓦時、綠電價值平均僅為5分/千瓦時。風光新能源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綠色價值的充分體現,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價格機制需要進一步協同綠電、綠證和碳市場,推進風光項目的建設運營、出口產品的國際綠電認可。
推動價格機制改革
促進電力安全可靠發展
要科學合理設計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路徑,必須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有計劃分步驟逐步降低傳統能源比重。保障充裕的電源和靈活資源需要通過價格機制的建立來激勵投資、疏導成本,在新型電力系統中公平公正體現多元價值和作用。能夠提供電量電力的煤電在由基礎電源向保障電源轉化過程中,需要系統提供合理的回報保障煤電轉型的平穩過渡;能夠移峰填谷、提供系統服務的各類發電側、用戶側、獨立儲能資源,需要根據服務價值獲得相應回報。各類商業模式的創新對系統和市場的影響,同樣需要通過價格機制的研究來推動市場機制的完善。
推動價格機制改革
促進資源優化配置
我國能源資源分布和經濟結構不協調,東部地區富集消費需求、西部地區富集能源資源,形成了電力資源由西部向東部輸送的基本格局,對電力技術、系統運行、保障安全可靠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堅定不移實施西電東送戰略,也要逐步實現電力“從遠方來”與“從身邊來”協同發展,促進資源的經濟優化配置。價格機制要著重解決跨省跨區送電的利益協調問題,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以市場化機制推進東西互幫、東部支援西部,通過價格機制的設計,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合理負擔新能源大基地建設運營成本。
綜上所述,價格機制改革是推動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關鍵,不僅僅是國家一個部門的工作。價格改革是一場深刻革命,需要尊重規律、加強頂層設計,分步推進能源價格改革;價格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協同推進,統籌謀劃價格機制在電力市場中的作用,理順電力價格與其他資源市場的關系;價格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理論創新和外引內聯,充分認識改革共性和區域特點,實現中央與地方協同、戰略與戰術配合。發電集團更應提高站位,從積極貫徹落實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出發,加強價格理論研究,推動國家價格改革政策貼近市場、科學合理、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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