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再生水利用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4〕3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再生水利用管理,推動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聚焦重點區域,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弱項,推動再生水產業加快發展,實現水資源節約和可持續利用。
二、任務目標
充分利用城鎮再生水資源,切實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促進水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到2025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4%,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72%以上,建成區海綿城市達標率達到50%,生態水再生水配置規模達到3300萬立方米,再生水利用取得顯著進展;到203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力爭達到9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86%,完成再生水用于生態補水年度目標任務,城鎮再生水設施水平大幅提升,供水保障程度持續增加,水權水價機制初步建立,工業回用、市政雜用、生態補用和農業灌溉“四水統籌”再生水利用產業體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務
(一)加大工業廢水回用力度
1.堅持將再生水作為工業生產冷卻、洗滌、鍋爐等用水環節的重要水源,全市鋼鐵、采礦、火電、化工、紙漿造紙、印染、電鍍等高耗水工業企業要優先使用再生水,金昌聚源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永昌縣鴻潤水處理有限公司、河西堡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金昌經開區污水處理廠要加強與工業企業“點對點”再生水管網專線敷設,支持金昌經開區、永昌工業園區廢水集中處理及再生利用,實現園區內再生水“應用盡用”,2024年非常規水利用量穩定在3300萬立方,其中永昌縣500萬立方米(永昌縣泓潤水處理有限公司350萬立方米、河西堡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150萬立方米)、金川區2800萬立方米(金川集團公司1700萬立方米、金昌聚源水處理有限公司1100萬立方米),2030年非常規水利用量完成省級下達目標任務。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金川集團公司
2.積極創建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示范企業、園區,健全工業節水政策機制,增強企業節水意識,完善節水型生產方式,加快構建生產用水與發展規模、產業結構、空間布局等協調發展的節水型工業格局。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二)支持生態環境再生水補用
3.在滿足區域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與配置體系前提下,鼓勵利用再生水對重點河流及其支流、湖泊等水體進行生態補給。在保證水質不惡化并能穩定達到考核指標前提下,支持河道再生水補水,科學測算生態補水需水量,明確再生水來源、利用總量、補水河段、補水時間及流量等信息。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4.城市公園內景觀水體、環城林帶、城區林草綠化要最大程度使用再生水,在保證安全前提下,人工瀑布、噴泉等水景設施要適度提高再生水利用量。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三)擴大城市雜用再生水規模
5.充分利用建成區市政雜用再生水現有條件,發展集中式、分散式等多元化再生水利用方式,在鋪設再生水管網中要統籌布設再生水取水點、綠化噴頭等取用設施和配備運水車,持續加大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消防等再生水利用量。新建城區、工業園區、開發區和市政道路要同步建設再生水廠和管網、泵站、蓄水池等基礎設施,在老舊市政道路改造時對有條件預留再生水管網線位的,要因地制宜提前規劃。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四)穩步推動再生水灌溉利用
6.開展生態環境再生水利用,指導國有林場合理利用水質符合要求的再生水開展造林育苗。
牽頭單位:市林草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7.穩妥推動農業再生水利用,在農業用水指標檢測合格前提下,探索將沒有工業污水進入的污水處理廠二沉池出水用于農田灌溉。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8.常態化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行動,定期進行水源地巡查,堅決避免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區、泉水出露區、地下水淺埋區等地區進行再生水灌溉。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五)加大再生水統籌調用
9.推進再生水與地表水、地下水、外調水統一配置、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核定年度用水計劃時,對再生水管網覆蓋范圍內、水量水質滿足要求等具備再生水利用條件,或按規定應當使用再生水的用水單位,全部配置再生水源。按計劃可以利用再生水而未利用或利用量未達到要求的用水單位,核減其下一年度常規水源計劃用水指標。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六)鼓勵新上項目使用再生水
10.加強新建耗水項目節水評價,重點評價再生水利用水平先進性、再生水利用潛力分析合理性、再生水配置量與管控要求相符性。嚴格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審查,具備使用再生水利用條件而未充分利用的建設項目,節水評價、水資源論證不予通過技術審查,不得批準其新增取水許可;建設項目新增取水未論證非常規水源利用的,不得批準其新增取水許可。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七)加強再生水精細化管理
11.嚴格再生水計量監測,健全完善再生水源統計規則,依托智慧水利、甘肅省智慧水資源管理系統等平臺,按要求做好重點用水戶再生水利用量數據網上直報。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12.健全計量監測體系,再生水廠、再生水取水戶(點)要對再生水廠再生水生產量、自用量、供水總量及各取水戶(點)用水量進行分別計量,并建立完整的分級取用水計量臺賬,定期分析再生水利用情況及指標完成情況。鼓勵建設再生水在線計量監測管理平臺,安裝符合規定的在線計量監測設備,實現對再生水供用水量、水質、管網壓力等實時監測功能。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八)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標改造工程
13.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為基礎,加快推進執行一級B標準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完成一級A標準改造,完善再生水制水工藝設施,因地制宜建設分布式、小型化污水處理再生利用設施。鼓勵金昌聚源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金昌經開區再生水廠、河西堡鎮污水處理廠、永昌縣污水處理廠結合市場需求適時建設再生水利用深度處理設施,擴大高品質再生水產水規模。加快實施再生水設施及管網配套工程,結合市政道路改造,推動支線管網和出戶管連接建設,盡快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管網建設空白區。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14.推動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配套工程,鼓勵實施有色冶金重金屬廢水深度處理與回用、高鹽廢水資源化處理等工業廢水循環利用項目工程。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15.大力推動重點行業高耗水設備的更新和技術改造,推廣應用高效冷卻和洗滌、廢水循環利用、高耗水工藝替代等節水工藝技術裝備,淘汰落后的技術裝備,實現節水減碳、節水減排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統籌推動金昌經開區、永昌工業園區與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合作,合理規劃配套再生水管網設施。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16.制定實施市級節水型企業評價辦法,深入開展省、市級節水型企業和節水型園區創建,力爭2025年創建省級節水(標桿)企業10家、市級節水型企業10家以上;2030年完成省級下達的創建任務。開展節水標桿企業和園區遴選,鼓勵申報國家“水效領跑者”企業和園區,逐步建立“節水型-節水標桿-水效領跑者”三級水效示范引領體系。加大宣傳推廣和政策激勵力度,推動工業企業、園區水效對標達標。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17.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管,確保污水全收集、全處理,規范運行,達標排放。完善工業聚集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金昌經開區污水處理廠加快完成提升改造項目驗收,確保聯網運行,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九)建設水環境綜合治理示范工程
18.創新再生水生態補水利用模式,聚焦再生水產業補鏈,統籌推進再生水循環利用,完成金昌經開區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水質提升(三期)工程。鼓勵國有水務企業發揮優勢特長,參與再生水利用項目建設,提供水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努力實現資金集約利用、水環境改善、再生水產業化發展協同推進。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十)健全完善技術標準
19.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協作,鼓勵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開展再生水利用標準研制,積極組織申報再生水利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加強再生水利用地方標準組織申報工作,推動社會團體和企業開展再生水利用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編制及自我聲明公開。推廣《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目錄(2023年)》。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草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十一)建立價格激勵機制
20.貫徹落實再生水利用價格政策。再生水價格按照與自來水保持競爭優勢的原則協商定價,并實行累退價格機制,供水單位可按年度與用水單位簽訂用水合同,合同內用水價格協商確定,超合同用水量可以實行累退價格。對提供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等具備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再生水,采用政府購買、區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打包等模式,加快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促進再生水產業可持續發展。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經開區
(十二)加大要素保障支持
21.加強財政資金投入,積極謀劃爭取中央預算內污染治理和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等國家資金,切實提高再生水項目建設運營水平。同時,在不增加政府債務前提下,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再生水項目。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人行金昌市分行、金昌金融監管分局
22.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加大對再生水生產企業和再生水利用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企業采用綠色債券手段,依法合規拓寬融資渠道。穩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探索開展再生水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擔保。落實相關稅費優惠政策。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人行金昌市分行、市稅務局、金昌金融監管分局
23.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和“統籌保障”原則,用足用活土地政策,提高審批效率,全力保障列入規劃的再生水利用項目用地需求,多措并舉推動項目落地實施。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十三)加強質量安全監管
24.嚴格落實《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等規定,加強日常運營安全和風險管理,確保再生水水量水質穩定、可靠、安全。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25.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確保再生水水源生產和使用安全。制定再生水水量水質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再生水水質進行監督檢查,對再生水供水單位和輸配管網維護管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通報結果,作為兌現服務費用、補貼費用的依據。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再生水利用的重要性,切實加強對再生水利用工作組織領導,建立權責清晰、分工明確、運轉規范、銜接協調的再生水利用協作推進機制,靠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再生水利用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強化要素保障。市發改、水務、工信、住建、生態環境、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財政等部門要加大對再生水開發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指導督促金昌經開區、永昌工業園區及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再生水利用。縣區政府及各相關部門要將再生水利用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范圍,各司其職、統籌推進,實行再生水利用工作季調度制度。
(三)加強宣傳引導。結合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節水宣傳月等主題宣傳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科普宣傳,提高公眾對再生水利用的認知度和認可度,營造全社會共同理解、關心、支持再生水利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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