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相關行業協會:
為推進建筑領域轉型升級,培育發展住建領域的新質生產力,以“工業化”為生產方式,以“數字化”為技術手段,以“綠色化”為目標,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結合自治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工程項目為抓手,推動建筑業與先進制造技術、數字技術、綠色低碳技術融合發展,通過推動工業化轉型、數字化升級、綠色化發展,創新突破智能建造核心技術,實現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質提升,充分發揮建筑龍頭企業、特色優勢項目的示范作用,形成涵蓋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產業體系,達到建筑工程高質量、高效益、低能耗等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建筑領域工業化發展。以推動裝配式建筑為重點,在建設項目上優先推廣應用預制疊合樓板、預制樓梯板和預制內墻板等裝配式部品部件;在施工階段現場臨時設施上優先推廣應用裝配式臨時建筑、路面預制鋪裝板、臨時設施預制件等裝配式部品部件;實現建筑設計標準化、構配件生產工廠化、施工機械化和組織管理科學化。各盟市要根據經濟社會和產業技術發展條件,發揮資源優勢,因地制宜推進裝配式鋼結構、混凝土結構、現代木結構建筑發展,包頭市重點推廣應用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呼倫貝爾市重點推廣應用裝配式現代木結構建筑,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重點推廣應用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推動建筑構配件、制品的規模化發展,全區各盟市重點推廣施工階段臨時設施裝配式,合理解決標準化和多樣化的關系,為工程建筑提供各類系列化的通用建筑構配件和制品。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以鋼筋、模板和各類管道等原材料工廠化預制加工、現場裝配式施工、鋼筋安裝、模具安拆、混凝土澆筑找平、鋼構件下料焊接等應用場景為重點,推進建筑機器人應用。
(二)推進建筑領域數字化發展。重點通過引入BIM技術、物聯網、互聯網、AI(人工智能)、大數據分析等數字化技術,實現設計階段的協同優化、施工階段效率提升以及運維階段的智能化管理,進一步提高建筑行業的生產效率和質量,采用數字化技術解決傳統模式下工程建設產業鏈各環節信息割裂、脫節等問題,為工程全壽命周期數字化建造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深化數據融合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施工、驗收、運維等環節信息自動歸集共享機制,在質量安全數字化監管、智慧工地協同監管、工程檔案數字化歸檔等方面形成良好實踐。
(三)推進建筑領域綠色化發展。重點推動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引導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示范發展,實現建筑全生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同時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提高能源效率、減少水資源消耗、優化材料使用、增強建筑的環保性能等,顯著降低建筑能耗和資源消耗。
三、重點工作
(一)優化構件和部品部件生產。加強構件和部件標準化,推進型鋼和混凝土構件以及預制混凝土墻板、疊合樓板、樓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廠化生產,滿足標準化設計選型要求,擴大標準化構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規模,逐步形成標準化、系列化、規模化的建筑部品部件供應體系,降低構件和部件生產成本。
(二)提升綠色建造技術水平。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創新施工組織方式,實行裝配式建筑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發揮結構與裝修穿插施工優勢。推進綠色施工,減少建筑垃圾和能源消耗。
(三)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全過程應用。擴大BIM技術的應用范圍,推動BIM技術從建筑設計和施工,拓展到建筑維護和管理等各個領域,促進BIM技術在設計、圖審、施工、造價、驗收等環節有效應用,提升施工現場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壽命期數字化管理。區內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或者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技術復雜、管理協同要求高、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項目,全部采用BIM技術。其他項目鼓勵應用BIM技術。
(四)推進發展智能建造技術。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圍繞智能建造裝備、數字化管理平臺等方面,拓展智能建造應用場景。鼓勵應用建筑機器人、工業機器人、智能移動終端等智能設備。推廣智能家居、智能辦公、樓宇自動化系統、智慧工地。圍繞“數字設計、智能施工、智慧運維、建筑產業互聯網”等領域探索開展技術研發和應用,打造智能建造產業集群。
(五)探索AI技術的應用。在工程項目建設中,探索通過AI算法生成多種方案,利用AI實時數據分析有效幫助管控項目進度、成本和資源調配,提高設計、施工效率。探索結合計算機視覺技術,提高安全質量控制,分析建筑能耗,推動綠色建筑技術應用。
(六)發展綠色低碳建筑。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全區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確定的“四類”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新建超高層建筑執行綠色建筑三星級標準。加快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引導推進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發展,積極建設綠色低碳住宅,因地制宜引導裝配化全裝修在新建商品住宅中的應用。
(七)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推動建筑熱源端低碳化,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發展改革委 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光伏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內建標函〔2024〕256號)要求,推動“光伏+”新建公共建筑、“光伏+”新建工業建筑、“光伏+”新建居住建筑、“光伏+”在建建筑、“光伏+”既有建筑五類場景應用。因地制宜推動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積極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光儲直柔、蓄冷蓄熱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
四、開展試點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試點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以政府投資項目、大型公共建筑為重點,其它社會項目跟進推動裝配化施工、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先進制造與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深度融合,推進BIM技術、可再生能源、裝配式建造、綠色建造及智能化管理等技術創新集成應用,推動高品質創新工程引領發展。
(一)試點項目要求。符合以下條件的工程項目可以申報試點項目。
1.工程項目同時符合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在設計、施工、運營某一階段應用數字化技術,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
2.工程項目符合A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建筑全生命周期內應用數字化技術、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其中的一項指標。
經預評價符合條件的在建項目或者經評價符合條件的已竣工工程項目均可以申請試點項目。申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或者申請單位在年度內被公布有嚴重失信行為,以及其他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事件的,不得申請試點項目。
(二)試點項目申報內容。申請試點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填寫并向項目所在地旗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試點項目申請表》(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試點項目申報書》(附件2)。
(三)試點工程項目申報程序。按照工程項目施工總包單位申報、旗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擇優推薦、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評審公布的工作程序,組織開展試點工程項目申報認定工作。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總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申請試點項目的相關材料,填寫推薦意見,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將推薦函、申請表和申報書等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報送我廳。我廳組織評審各地報送的申請材料,視情對申報的試點項目開展實地調研,綜合考評后確定試點工程項目名單,向社會公開發布。請相關協會積極宣傳推廣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工作,協助開展好申報工作,組織企業積極向本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盟市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工作,將發展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列入本地區重點工作任務。加強統籌協調,保障各項任務有序推進。
(二)強化跟蹤服務。各盟市住建部門要加強跟蹤服務,監督申報試點項目按照申報內容實施,指導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難題。主動與科研院校、相關企業溝通對接,解決本地區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存在的問題,提高各類行業主體參與的積極性。
(三)加大推廣力度。各級住建部門要加強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的政策解讀,對試點項目取得的成果開展評估評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發揮試點項目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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