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作為“十四五”規劃最后一年,也是“能耗雙控”收官之年。本篇報告延續了我們雙碳專題研究歷篇報告內容,旨在討論和收集由“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過度后,碳排放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依據截止到2025年2月已發布的政策文件,梳理關于“碳排放雙控”,碳排放體系建設,碳排放的核算、核查,碳排放權交易,碳排放配合分配和清繳,碳足跡等政策內容和實施流程。我們認為,2025年作為“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的重要收官之年,為迎接實現“2030年碳達峰”重要五年規劃的“十五五規劃”,更多的目光需要聚焦于碳排放制度建設中,更完善的制度體系有望在未來兩年時間實現補充。
從“十四五”邁入“十五五”,由“能耗”向“碳排”轉變
2024年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通過,法規規定“國家建立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加快構建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體系。”國務院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也明確“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加快構建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體系。”而國務院2021年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中,針對2025年和2030年主要目標有明確變化:《碳達峰行動方案》在關于“十五五”目標要求中,未對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進行要求,總目標是單位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相較2005年下降65%以上,以及2030年前碳達峰。各項國家政策文件均指向了由“十四五”向“十五五”的轉變中,節能減排工作將有“能耗”向“碳排放”控制轉變。 碳排放制度建設進行時,《碳排放雙控體系工作方案》明確了制度方向國務院2024年7月發布《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根據《工作方案》要求,未來制度建設重點關注如下幾方面:1、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指標制定;2、建立考核評價制度(包括雙控指標評價、預算管理編制等);3、完善碳排放核算機制;4、建立行業碳排放預警機制;5、制定、健全重點行業、單位碳排放管理辦法;6、完善碳排放權交易、調控機制;7、從投資項目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方面完善制度;8、建立碳足跡、碳標識等制度、標準。我們認為,依照《工作方案》要求,未來各項碳排放政策有望加快完善。
各項制度流程機制已建立,行業細則有望逐步補充
正文中,我們根據國家近年來頒布的各項政策法規,梳理了關于“碳排放雙控”目標,碳排放體系建設,碳排放的核算、核查,碳排放權交易,碳排放配合分配和清繳,碳足跡等各個方面現有制度和流程,以上各個流程共同構成了我國碳排放控制體系。我們認為,頂層框架建立完成后,未來各個行業有望加速行業細則的建立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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