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微電網作為分布式能源的重要載體,對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意義重大。您提出的建議對我們進一步推動智能微電網發展具有重要參考借鑒價值,我們正在工作中積極推進落實。
一、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等多元主體參與智能微電網投資建設運營
2025年4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國能發法改〔2025〕40號),明確提出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投資智能微電網等能源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優化能源投資審批流程,提高配電網特別是10千伏及以下配電網工程的核準或備案辦理效率。下一步,我們將抓好政策文件的貫徹落實,持續跟蹤問效,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引導民營經濟在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建設新型能源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關于加快完善適應智能微電網等新型經營主體的價格機制
2024年11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法改〔2024〕93號),明確智能微電網等新型經營主體與其他經營主體享有平等的市場地位,推動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并按有關規定公平承擔偏差結算和不平衡資金分攤等相關費用,繳納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目前,我們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制定新能源就近消納模式的輸配電價機制,推動智能微電網等新能源就近消納項目公平合理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下一步,我們將配合相關價格文件印發,通過完善價格機制促進智能微電網等新模式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
三、關于優化微電網并網程序,明確相關技術標準
優化并網程序方面,國家能源局持續規范電網設施公平開放行為,提升電網企業接入和服務水平,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2025年,在全國19個省(區、市)組織開展電網公平開放專項監管,重點圍繞電網企業對接網工程投資建設及回購情況、各類主體接入電網流程和時限執行情況、電網互聯項目流程和時限執行情況、電網企業相關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電網企業信息公開和報送情況等5個方面開展監管檢查。下一步,為適應電力行業發展的新形勢新變化新情況,將適時組織開展《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修訂,進一步規范電網公平開放行為,提升電網企業接入和服務水平。
明確技術標準方面,近年來,國家能源局持續加強智能微電網相關標準布局,組織完善相關標準,推動建立涵蓋基礎通用、規劃設計、系統及設備技術要求、試驗檢測、調試驗收、運行維護、調度管理、技術管理的標準體系。將智能微電網納入《2025年能源行業標準計劃立項指南》重點支持方向,推動制修訂《微電網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微電網工程設計規范》《微電網經濟評價導則》等一批國家和行業標準,并加強標準實施應用。下一步,將充分發揮相關單位和標委會優勢作用,持續推動重點標準制修訂,加快已立項標準研制,加強對發布實施標準的宣傳推廣。
四、關于完善綠色金融配套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高度重視金融支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引導金融機構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工具,支持智能微電網等領域高質量發展。一是強化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創設碳減排支持工具,將“智能電網建設與運營”納入支持范圍,引導更多信貸資源投向智能電網相關領域。二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將“微電網、智慧能源管控一體化設施等組成的供配電”納入綠色金融支持項目目錄,引導金融機構加大相關領域信貸投放。三是發揮綠色債券融資支持作用。牽頭印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銀發〔2021〕96號),將“分布式能源、新能源微電網”納入支持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支持智能微電網融資需求。
下一步,將持續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在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下加大對智能微電網等綠色能源領域的金融支持,助力智能微電網產業高質量發展。
五、關于開展智能微電網試點
2024年7月,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發改能源〔2024〕1128號),提出“建設一批智能微電網項目”,鼓勵各地結合應用場景,因地制宜開展智能微電網項目建設,積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多元主體參與項目投資建設。2025年5月,國家能源局制定印發《關于組織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第一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5〕53號),圍繞智能微電網等七個試點方向探索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新技術、新模式。下一步,將支持各地結合自身條件積極參與智能微電網試點探索,協同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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