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吉林省吉鋒配售電有限公司城西光伏發電站光伏組件采購招標,招標人為吉林省吉鋒配售電有限公司,計劃采購單晶硅 雙面N型≥575Wp光伏組件,采購容量3.38675MW,招標控制價(含稅)626.55萬元,核算單價約為1.85元/W。
1.招標條件
吉林省吉鋒配售電有限公司城西光伏發電站光伏組件采購招標計劃已經批準下達,招標人為吉林省吉鋒配售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吉林省吉鋒配售電有限公司城西光伏發電站光伏組件采購
2.2 項目編號:JXZ-A23*
2.3 招標內容及范圍:本項目共1個包表。
2.4 最高限價:投標報價所報的貨物不得超過該項目招標控制總價,超過控制價的投標按廢標處理。
2.5 使用單位:吉林省吉鋒配售電有限公司
2.6 付款方式
2.6.1付款比例:3:6:1
1)預付款30%的支付:合同簽訂生效7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賣方收到預付款后,安排生產所需設備。
2)提貨款60%的支付:合同設備生產完畢后,在發貨前10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的60%,賣方收到貨款后將安排設備包裝,安排發貨。
3)質保金10%的支付:發貨前賣方出具合同總金額的10%質保函,買方在7個工作日內將10%質保金存入賣方出具的質保函指定賬戶。
2.6.2發貨前賣方將提供以下單證辦理貨款支付:
1)賣方出具產品發貨通知單(加蓋公章);
2)賣方出具產品出廠檢測合格報告(加蓋公章);
3)金額為合同總價10%的質量保函;
4)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2.7交貨期:自雙方簽訂購銷合同之日起40天內;
2.8供貨方式:具體供貨方式以合同約定為準執行,按照用戶要求時間、地點、方式供貨;
2.9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10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滿足本項目技術規范書,技術規范書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11質保期:合同設備的質量保證期從最后一批合同設備試運行完成,取得預驗收(初步驗收)證書投運后10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且為生產廠家。
3.2 投標人近三年內(2020年1月至本項目公告發布日)至少有1項類似項目供貨業績(業績合同金額600萬以上單晶硅光伏組件,提供合同掃描件)。
3.3 投標人所投貨物應具有有效生產許可證(實行生產許可的貨物適用)、3C認證(實行3C認證的貨物適用)、特種設備許可證(實行特種設備許可的貨物適用)。
3.4 提供202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財務狀況良好承諾)
3.5 投標人必須負責辦理此項目中光伏板組件的保險及質量保證等業務。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投標。投標企業信用信息記錄合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的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
3.8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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