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電電力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廠內分散式6.25MW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30008036,招標人為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本工程場址位于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前所鎮國能(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擬安裝1 臺單機容量為6.25 MW的風力發電機組。綏中縣地處關內外咽喉地帶,京哈公路、沈山線鐵路、秦沈鐵路客運專線貫全境西東。本工程場區海拔高度在 5~6m 之間,地勢平坦無起伏。
2.1.2招標范圍:
(一)本工程建設容量為6.25MW,安裝1臺6250kW的風力發電機組,無新建升壓站。風機配1臺箱式升壓變,接入國能(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綏中公司)原有廠用6kV段備用間隔。
(二)本工程為EPC總承包工程,承包人負責所有招標范圍內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等各項工作(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須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設計:包括本工程所有的臨時工程、永久工程的勘察設計及其設計優化,投標方負責提供勘察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施工圖、竣工圖等。
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本工程所有的設備、材料和相應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的采購、運輸,投標方負責設備及材料的運輸、卸貨、保管等。
3)工程施工:包括本工程所有的臨時工程、永久工程的施工準備及施工,投標方負責所有的道路、場平、建安工程以及項目管理、試驗檢測、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專項驗收僅包含環評驗收)、移交生產、質保期內的相關服務等。
4)本工程所涉及的其他施工:包括場站建設所涉及到的對原有光伏設備的拆除及恢復施工以及大件運輸所涉及的路障點拆除及恢復、臨時施工道路和施工平臺、施工措施。
5)本工程所涉及的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方關系協調、施工許可證批復等手續辦理。
(三)工作界區,包括但不限于:
1)風電場站、送出線路等屬于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范圍。
2)風電場站的防雷、排水設施的設計、采購、施工屬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圍。
3)施工期間的辦公場所、用水、用電等由承包人負責,發包人提供相應的接口及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4)投標人負責大件運輸前的道路踏勘,負責路障點的拆除和恢復,負責與交通部門和利益關系人之間的協調。
5)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劃要求,負責在現場設計并修建現場所需要的臨時設施(包括臨時生產、生活與管理房屋、砼攪拌站、現場的道路、需硬化的場地、供水、供電、供暖、通訊、管理網絡等設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承包人使用結束時,按發包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復場地。
6)本合同未列出事項,若工程需要,承包方仍需在執行合同時補足。
7)工程竣工前的運行管理以及質量保證期內的服務,提供推薦的備品備件5年價格不變清單(含名稱、規格型號、編號、單價、生產廠家等)由招標人選購。
本工程為EPC總承包工程,電站投運的相關安全措施、投運方案編寫由承包人負責并報發包人和監理審核同意,設備帶電的相關操作和組織工作、全部并網前運行管理和維護、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前所有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2.1.3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為6個月,具體開工時間由發包人通知確定,總工期不變。投標人充分考慮項目地雨季、冬季施工條件。
2.1.4主要技術要求:
1)投標人必須提前進行充分市場調研,結合市場實際情況開展設備選型、施工方案等優化,本工程單機容量不得小于6.25MW。
2)投標人選用的風機葉輪直徑應在185m~193m之間,其他的各項性能指標不得低于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3)為適應本項目所在地的沿海高濕、高鹽霧的環境,有效降低機組故障率,投標人選用的風機如有齒輪箱,須采用無高速級結構。
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北關正街35號方興大廈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