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 記者從中國氣象局了解到,為加快構建能源氣象服務體系,中國氣象局與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制定并印發了關于能源氣象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全面提升能源產供儲銷全鏈條氣象服務能力。
指導意見圍繞構建全鏈條能源氣象業務、打造全場景能源氣象服務、夯實全要素能源氣象支撐,提出了20項具體任務。
《意見》提出,到2027年,大城市智慧氣象服務體系基本建立,數字化、智能化氣象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氣象服務深度融入城市規劃、建設、治理全過程,城市應對極端氣象災害安全韌性持續提升,氣象賦能城市產業發展成效更加顯現,城市公眾氣象服務滿意度保持在90分左右,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樣板。到2030年,大中城市智慧氣象服務體系普遍建立,城市數字孿生大氣系統深度融入智慧城市治理,城市氣象早期預警中國方案惠及全球更多國家。
根據分工,中國氣象局負責組織能源氣象業務整體設計、科技支撐、業務平臺建設,開展能源保供、防災減災、資源監測預報、功率預報等業務服務,下發業務指導產品,開展產品質量檢驗評估、新技術遴選和推廣應用。
國家能源局負責統籌能源領域氣象服務需求,將氣象納入能源發展和安全相關規劃,指導能源企業做好氣象災害防范和信息獲取應用,推動行業數據共享共用,支持能源氣象監測預報能力建設和關鍵技術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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