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在“開展綜合能源系統仿真平臺與示范工程建設,推動‘3060’雙碳目標實現”線上研討會上,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互聯網中心主任曾鳴指出,綜合能源系統是能整合區域內多種能源,實現多種異質能源子系統之間的協調規劃和互補互濟,從而促進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新型一體化的能源系統,將從供給、運行、消費等環節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
“‘雙碳’目標的實現包含兩個方面,首先是控制和縮減化石能源消費量、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提升整體能效水平;其次是實現‘兩高三低’目標,即整體用能效率提高、供能可靠性提高、整體用能成本降低、碳排放降低和其他污染物排放降低。”曾鳴指出,要“橫向多能互補,縱向源網荷儲協調”建設綜合能源系統,發展綜合能源服務,以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
綜合能源系統具體如何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從供給側看,推動城市級、區域級、園區級等不同規模的綜合能源系統建設,可以推動大網、微能網及分布式等各級能源網絡協調互聯互通,整合風、光、水、天然氣、煤炭等多類型能源資源,為集中式和分布式能源有序接入提供重要支撐,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在生產端的占比,降低能源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
從運行方面看,綜合能源系統可以有效打破異質能系統在技術、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壁壘。通過多元儲能設備、能源轉換設備等應用,發揮異質能之間的聯動特性,提升系統在時間和空間維度開展大尺度、大范圍優化配置的能力,有效提升能源系統的彈性,為可再生能源出力追蹤、波動性平抑等提供重要支撐,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安全高效消納,降低系統的碳排放。
在消費側,綜合能源系統可推動業態與消費模式創新,催生虛擬電廠、共享儲能等多元化市場主體,發掘需求側資源參與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購買緣色電力與綠證、開展節能技改等多樣化需求。充分發揮和調動需求側消納可再生能源的潛力與積極性,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消費端的結構占比,降低能源消費過程中的碳排放。
針對綜合能源系統優化的問題,曾鳴認為,要考慮系統平衡約束、容量約束、機組爬坡約束等基礎約束條件,建立基于“源-網-荷-儲”協調的綜合能源系統規劃優化模型,實現對規劃方案的綜合優選、決策,解決多種能源互補、多能源耦合傳輸,多元負荷響應及轉化和多種儲能技術條件下綜合能源系統規劃問題。
“綜合能源系統效益評價,要考慮其物理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及安全效益,涵蓋分布式能源、中低壓配電網、天然氣網絡、供熱系統、供冷系統、儲能等系統,結合社會用能對環境的影響和用戶用能體驗,建立‘3E+S’的綜合能源系統綜合效益評價模型。”曾鳴說。據了解,“3E”是指能源子系統、經濟子系統、環境子系統,“S”指的是能源系統的安全性。能源系統、經濟系統、環境系統相互作用、相互關聯,而安全性是能源系統的基石。
在綜合能源系統市場交易方面,會議提出,要考慮我國傳統能源市場的交易機制和監管要求,分析各類型能源在統一能源市場下交易的可能性,提出面向區域綜合能源系統的中長期、日前、現貨等市場交易框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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