氫能作為新一輪全球能源轉型的重要載體之一,是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支撐。為加快氫能產業發展,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助力“中國氫海”建設,依據《青海省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2-2035年)》,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使青海成為國家重要的新型能源產業基地”和“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培育壯大氫能產業為目標,著眼搶占未來產業先機,以可再生能源制氫為切入點,以建設“中國氫海”為目標,科學統籌產業布局,全面提升創新能力,加快示范推廣應用,引導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為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引進或培育10家氫能企業,建設綠電制氫示范項目不少于5個,在化工、冶金、能源、交通等領域開展綠氫示范應用,燃料電池車運營數量不少于150輛,礦區燃料電池重卡不少于100輛,建設3-4座加氫示范站(包括合建站),綠氫生產能力達4萬噸左右,綠氫全產業鏈產值達到35億元,初步形成“11235”氫能產業發展格局。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
1.打造綠氫生產基地。在西寧市、海西州、海南州推動三大綠氫生產示范區建設,并在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低、氫能儲輸用產業發展條件較好的地區,有序推進可再生能源制氫產業化發展,著力打造規模化的綠氫生產基地。(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廣低成本制氫。研究新能源電站棄電制氫、風-光-谷電耦合制氫等多種制氫方式,通過不同場景下制氫效益比對,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并加以推廣。(省能源局,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3.與可再生能源耦合發展。統籌考慮新能源出力的波動性、不穩定性與制氫負荷的調節能力,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與制氫負荷的協同控制技術,提升制氫用電負荷對新能源出力的適應性。(省科技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大規模高效儲運技術
4.初步形成高壓氣態儲運為主體的區域儲運體系。圍繞西寧市、海西州、海南州三個綠氫基地,初步形成聯通氫源至本地加氫站、工業園區、重點企業等用戶端的“供需一體化”網絡。(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西寧市、海西州、海南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5.開展液氫、管道輸氫等新型儲運示范。推動液氫規模化應用,提升道路氫能運輸能力。探索運用氫氣管道運輸方式,開展天然氣管道摻氫和純氫管道輸送示范。鼓勵開展有機液態、合金固態、有機載體(氨、甲醇等)的儲運方式示范。(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海西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6.建設供需匹配、高效經濟儲運網絡。打造“高壓氣態儲氫、液氫車載運輸、有機液態、管道輸氫”多元化的高效經濟儲運模式,擴大綠氫供應半徑,降低綠氫儲運成本。(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探索氫能多元化應用場景
7.重點推廣化工領域氫能應用、有序推進工業領域氫能應用。依托我省化工產業基礎,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鹽湖等優勢資源,重點推動海西州德令哈、格爾木工業園綠氫化工產業發展,推進一批合成氨、甲醇、乙二醇、碳酸二甲酯(DMC)及下游終端化工產品示范項目落地。探索氫能在冶金、建材、晶硅行業的應用,降低碳排放。(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西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快推進氫能交通先行先試。在青海湖、塔爾寺等重點景區,投放一批氫燃料電池大巴車,并探索氫燃料電池船舶、無人機等應用。在西寧、海東等區域,布局氫燃料電池公交、城際大巴、物流車、市政車輛。在部分礦區開展氫能重卡示范。合理規劃布局加氫站(含合建站)等基礎設施,支持利用現有加油加氣站場地設施改擴建加氫站。(省文化和旅游廳、青海湖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9.統籌推進氫能在能源領域耦合發展。鼓勵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開發建設摻氫燃氣調峰機組。在甘河工業園區、澀寧蘭天然氣管網支線開展摻氫試點。試點發展模塊化、高效率的燃料電池裝置及熱電聯供系統,探索建設“光伏+氫能”一體化分布式能源站,不斷提高大電網未覆蓋地區能源供給水平。(省能源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建立大型氫能“制儲輸用”一體化示范基地。在海西州、海南州等可再生能源豐富且氫能應用場景豐富的地區,建立國家級大型綠氫“制儲輸用”一體化示范應用基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海西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耕氫能產業鏈中上游
11.加快氫能裝備制造業發展。引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先進電解槽及關鍵零部件龍頭企業在青海落戶,實現制氫裝備本地化生產。引進、培育一批高壓儲氫材料與容器、液氫儲運、輸氫管道、氫能車載動力系統、耦合制氫及應用一體化裝置等材料和裝備制造企業。積極創造條件吸引加氫站相關設備產業落戶我省,推動加氫站核心設備國產化。(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海西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12.逐步形成若干特色氫能產業集群。在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海東工業園區,重點建設電解水制氫設備、中型以上規模氫能儲能系統和氫能調峰電站,以及備用應急發電、分布式發電等技術及設備集群。在德令哈工業園打造氫儲能材料、綠氫裝備制造產業集群。依托青海高新區,協同構建綠氫產業技術創新和高端裝備制造產業集群。(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政府,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構建技術創新平臺
13.構建氫能產業創新平臺。建設一批技術創新、研發中試平臺。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聯合國內權威專業科研院所和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力量,加快建設重點實驗室、前沿交叉研究平臺。支持產業龍頭企業、高校院所、科研機構積極參與專業化孵化載體建設,構建氫能創新創業平臺,推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實現產業轉化。(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14.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支持龍頭企業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高效率、大功率堿性電解槽關鍵技術、可再生能源發電與電解水制氫一體化設備技術、氫氣高壓存儲技術研發。探索研究質子交換膜PEM制氫等新型制氫技術。推進35MPa、70MPa及以上高壓儲氫材料、設備研發。發揮鹽湖鎂資源以及鋁產業優勢,開展鎂基、鋁基儲氫材料和工程技術研究。(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氫能標準檢測體系建設。積極參與國家、行業的可再生能源制氫、氫能儲運、氫能儲能等領域標準制定。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完善氫能產業地方標準體系,加強全鏈條安全監管。開展氫能檢測服務技術研究,構建具有西部地區一流水平的氫能與燃料電池產品檢測服務體系。(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青海氫能產業發展協作機制,統籌推進全省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協調規劃實施、項目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保障、財政支持、技術創新、試點示范等各項工作,推動產業發展邁上新臺階。(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協同發展
落實《青海省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青海省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制定綠氫制、儲、輸、用全產業鏈相關配套政策,搭建產業政策與產業發展的溝通平臺,引導我省氫能產業穩步健康有序發展。(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先行先試
鼓勵各市州結合產業基礎及應用場景等優勢,統籌考慮氫能供應能力、產業基礎和市場空間,與技術創新水平相適應,有序開展氫能技術創新與產業應用示范,以項目示范帶動產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四)打造“中國氫海”品牌
充分利用主流媒體、網絡新媒體、招商推介平臺等,參與、承辦國內外有影響力的氫能產業會議或論壇,宣傳推介我省綠氫產業發展動態、優惠政策和投資環境,打造“中國氫海”品牌。(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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