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近期發布,進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制度,也就是綠證制度。明確綠證適用范圍,規范綠證核發,實現綠證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全覆蓋。
中國綠證交易從2017年就正式開始,但長期以來卻“叫好不叫座”,這是何原因?新政策實施會如何推動綠證交易快速發展?還有哪些問題尚未解決?
到底什么是綠證?
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我們通常稱之為“綠證”,我們可以理解為綠證就是發電企業生產綠色電力的“電子身份證”。作為國際上通行的綠色電力消費證明方式,一個綠證通常對應1000度可再生能源電量。在我國,綠證是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也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與消費的唯一憑證。
對外經貿大學中國國際碳中和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董秀成解釋稱,比如我是一個電力企業,我賣的電屬于是綠電,沒有一個標識的話就說不清楚了。我售的電進入到電網以后,電本身它很難說哪個電是綠電是誰的了,我為了證明我出售的電是綠電必須有相應的這種標識證明,這就是綠證的概念。
綠證是由國家能源局核發,發給誰呢?最新政策明確,對全國風電、太陽能發電、常規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產的全部電量核發綠證,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不過,對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暫不核發可交易綠證。也就是說,只要是國家認可的可再生能源發的電,每發1000度電,國家能源局就核發一個單位綠證。
為什么要發展綠證交易呢?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表示,實現可再生能源綠證核發全覆蓋,將為引導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應、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王大鵬還明確,綠電消費既可通過單獨購買綠證以“證電分離”方式實現,也可通過同步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及相應綠證以“證電合一”方式實現。
王大鵬:發電項目發了綠電,核發機構會根據上網電量直接核發綠證,核發綠證通過綠證的交易平臺可以開展交易。綠電消費需求的用戶、企業可以通過綠證交易平臺開展交易,購買綠證,證明自己消費了綠色電力。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認為,推行綠證交易就是為了推動低碳發展同時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競爭力。
林伯強: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以把這個綠色證書賣給誰,就等于多一筆收入,他主要意義就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競爭力,給企業增加一份收入。那同時也為其他需要減碳的單位提供一個出口,我自己減排減不了,我去買個綠色證書。需要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也來通過綠色證書來體現,買一些綠色證書,說明企業走低碳了。
綠證交易為何叫好不叫座?
2017年,中國綠證交易就已經正式開始,但長期以來,綠證交易市場不活躍,董秀成認為主要原因是動力不足,我國的各類碳約束并不嚴苛,企業購買綠證的熱情雖有,但并非必要。
董秀成:作為企業來說,可能是承擔社會責任,提高形象,去進行一些交易,反過來對自身的利益的影響很小,所以市場就不活躍。
現在綠證已經推行可再生能源的核發全覆蓋,也就是說綠證的供給已經全面放開。那么需求能不能進一步跟上?用戶能不能積極地購買綠電綠證呢?對此,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指出,綠證的出現與可再生能源消納直接相關,但我們始終沒有建立起來用戶的可再生能源消納機制。如何把權責合理、科學地分配給用戶,是政策的下一步大趨勢。
曾鳴:碳市場從這兩年開始試點,但是碳市場應該和綠電市場是聯動的,但這件事情還沒做到。如果碳市場和綠電市場如果能夠有一些聯動,那么綠證交易作為市場的一種交易模式可能就會比現在要更加活躍。
另外就是我們很多基礎性的工作還沒有做。我們必須關注需求側,也就是各類用戶。因為根據國際經驗,我們知道真正讓綠電交易活躍起來,并且公開透明,還是需要在需求側都能拿到公平合理的這種綠證,讓需求側的市場和交易能夠活躍起來。我們知道市場是兩頭,一頭供一頭需,供需雙方需要直接見面,要能夠撮合,才能形成價格,形成的這種價格,而且是公開透明的,這才能有效率。綠證也一樣,現在的問題就是需求側的綠證要把它逐步完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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