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有關處室、執法總隊、機場分局: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動工作實施方案》(滬府辦規〔2023〕3號),現就加強組織協調、積極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文件要求,履行市場監管部門新污染物執法監督職責,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務
(一)依法查處生產屬于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中的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國家和本市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已相繼出臺。按照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要求,禁止、限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生產。對納入國家和本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的、列入實行工業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產品目錄的工業化學品,不予許可,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依法辦理生產許可注銷手續。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其產品。(市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
(二)加強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
將玩具、學生用品等相關產品強制性標準中新污染物控制要求納入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加大監督抽查力度,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玩具、學生用品等產品的行為。(市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建立綠色制造標準體系
推動將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納入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和綠色供應鏈等綠色制造標準。(市局標準技術管理處)
(四)嚴格落實國家和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有關要求
按照《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市監產質〔2020〕563號)的要求,推進涉及微塑料的有關工作。(市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各相關業務處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要高度重視新污染治理工作,要在區政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的領導下,細化任務分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機制,落實屬地責任。解決突出問題,完成中央和本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關要求。
(二)強化監管執法,加強協同配合
各單位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認真貫徹國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要聚焦重點任務,加強對禁止或限制類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其相關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執法。要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和信息共享,協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對依法應由其他相關部門負責查處的違法行為,要及時通報或移送,對其他部門移送的有關違法線索,應當依法處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做好計劃總結
各單位要開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公眾樹立綠色消費理念。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涉新污染物違法行為,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要及時總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成情況,在每年12月中旬前,向市市場監管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報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年度總結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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