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進一步夯實生態環境安全基礎,有效防范化解環境風險,按照《松原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松原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認真履行“三管三必須”責任,落細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扎實開展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推動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態環境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協同推進工作機制,指導縣區及時妥善科學處置重大敏感突發環境事件,有效維護全市生態環境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統籌落實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相關要求。
1.抓好危險廢物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充分保障,危險廢物全過程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有效提高。開展打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強化“部門聯合”“上下聯動”“區域交叉”,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對適用行政拘留、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按照程序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對涉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相關材料要同時抄送同級檢察機關,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等情形。
2.有效提升應急監測能力。2024年,組織開展應對廢棄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環境污染應急監測能力摸底與評估,建立應急監測基礎能力清單。2025年,根據全市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分布、使用、貯存等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應對廢棄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環境污染應急監測演練。2026年,按照應急監測能力建設需求,研究制定應對廢棄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環境污染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標準,并指導縣區不斷提升應急監測能力。
3.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輻射類行政事項審核。督促停產企業閑置放射源的收貯,推動廢舊放射源和無碼放射源問題的解決。組織對2023年核與輻射安全專項檢查行動中發現的違法問題進行“回頭看”,對2024年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自查工作發現的核與輻射領域違法問題及時查處,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存量核與輻射重大事故風險隱患。2025年,建立健全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體系和運行機制。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演練。強化核與輻射執法能力建設,2026年形成核與輻射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加強核與輻射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核技術利用企業輻射安全法律意識。
4.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抓好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工作,緊盯重點區域內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推進縣區政府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快完成各類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整改。到2026年,自然保護區監管能力持續加強,生態破壞重點問題數量持續下降。
(二)防控重大敏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
5.強化部門協調聯動。按照“三管三必須”職責分工,做好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并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聯動,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部門聯動工作機制。
6.持續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持續加強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管理,緊盯化工園區、工業集聚區及“一廢一品一庫一重”等高風險行業企業,組織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指導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和備案工作,督促完善環境應急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推動企業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防范化解重大環境風險,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7.及時更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每年更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全面統計重大環境風險源企業環境應急物資、設備儲備信息的情況,認真核實統計數據,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并實現全市共享。
8.妥善科學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嚴格落實“五個第一時間”,強化應急值班值守。嚴格落實《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指導縣區政府及時科學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9.開展環境應急演練。選擇重點風險源企業,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以練為戰,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堅決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分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完善工作機制,相關領導要靠前指揮,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縣區分局要把生態環境安全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堅持統籌推進,有序組織實施。及時梳理情況,總結經驗,形成長效機制,提升風險治理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加強督導幫扶。要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督導幫扶,明確幫扶內容和推動解決措施,充分發揮“干部+專家”作用,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四)狠抓問題整改。緊盯問題和隱患的整改,督促企業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對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企業,要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排查到位、問題治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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