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在省自然資源廳、省電力公司等有關單位支持下,認真落實國家及我省關于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持續推動風電光伏裝機倍增工程,努力擴大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截至2025年5月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并網7286萬千瓦、占全省發電裝機的比重提升至53.2%。其中,光伏發電裝機5370萬千瓦,同比增長49.2%。
一、健全完善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政策機制。印發實施《安徽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分布式光伏規范有序發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號)、《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建設規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94號),細化規范分布式光伏及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并網及運行監督等工作。印發實施《關于印發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自然資用〔2024〕3號),從科學優化項目選址、深化資源復合利用等8個方面,進一步規范光伏項目用地管理。
二、大力拓展光伏發電應用場景。建立并不斷完善競爭性配置、源網荷儲一體化、煤電與可再生能源聯營等模式,做好風電和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管理。推進實施開發區適宜建筑屋頂光伏全覆蓋行動,大力拓展“光伏+屋頂”“光伏+交通設施”、農光互補、牧光互補、建筑光伏一體化等光伏應用場景,規范有序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同時,鑒于國家能源局今年初印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明確分布式光伏實施范圍為建筑物及其附屬場所,對于利用農業大棚、高速公路路基與邊坡等建設的6兆瓦以下光伏電站,我省將其納入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電站管理,由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在既定規模內自行安排項目,進一步豐富了光伏發電應用場景。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集中式光伏發電裝機1601萬千瓦、同比增長20.1%,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3769萬千瓦、同比增長66.2%。
三、積極做好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要素保障。認真落實國家及我省相關政策文件要求,明確農光互補、漁光互補以及林光互補等光伏復合項目的建設要求。規定經依法備案的設施農業用地,在不改變設施農業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其建(構)筑物布設光伏方陣(不含直接用于作物種植的生產設施),探索拓寬設施農用地使用范圍。印發實施《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皖發改價格〔2025〕302號),積極推進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研究出臺我省配電網、虛擬電廠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多措并舉擴大我省新能源消納空間。
下一步,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將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等有關單位,加強調查研究,結合我省實際,持續豐富光伏發電應用場景,進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項目管理。一是組織開展拓展光伏應用場景專題調研,盡快研究包括農村地區光伏長廊在內的“光伏+”多元化應用場景,因地制宜推動農村地區光伏發電開發利用,促進村集體增收。二是進一步完善我省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建設規模管理方式,研究推動將農村地區光伏長廊項目納入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電站管理范圍,支持指導相關地方因地制宜謀劃實施光伏長廊試點項目。三是持續推進全省配電網建設改造,促進配電網柔性化、智能化、數字化轉型,提升城鄉配電網供電保障能力和綜合承載能力,著力提升電網對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接入消納水平,努力消除光伏長廊項目電網接入與系統消納瓶頸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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