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和自治區重點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自治區決定開展2025-2026年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確保圓滿完成“十四五”考核目標任務,依據《自治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一)總體安排。以減少污染天氣和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要目標,從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在全區開展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ǘ┕ぷ髟瓌t。堅持問題導向,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堅持重點突出,持續推進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大氣污染深度治理、綜合治理;堅持聯防聯治,強化預警預報,形成部門協同攻堅合力;堅持幫扶指導,發揮技術優勢,切實防范重污染天氣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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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2025年10-12月):2025年10-12月,全區地級城市空氣質量污染天數平均控制在4天以內;扣除沙塵天氣影響,PM2.5、PM10平均濃度分別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和63微克/立方米,確保不出現重污染天。各市、縣(區)和寧東基地確保第4季度空氣質量同比改善,力爭完成10-12月控制目標和2025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點治理任務。(見附表1)
第二階段(2026年1-3月):2026年3月底,各市、縣(區)和寧東基地完成2026年1-3月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建議控制目標,為完成2026年和“十五五”環境空氣質量目標打好基礎。(見附表2)
二、攻堅措施
(一)強化工業廢氣排放治理
1.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嚴格落實《關于推進實施鋼鐵、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寧環規發〔2024〕10號)要求,確保按計劃完成改造任務。2025年12月底前,寧夏建龍、興華鋼鐵等3家鋼鐵企業完成全部重點工程改造,并按照技術指南加快推進評估監測。寧夏瀛海天琛、坤水水泥、青銅峽水泥、勝金水泥等5家水泥熟料企業要完成重點工程改造。新生焦化、金圓化工、濱河永泰、金海雄華、陽光焦化、通達煤化、慶華煤化、宇光能源等9家焦化企業要完成重點工程改造。(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加快產業集群及低效失效設施綜合整治。加快推進小產業園區(涉氣產業集群)升級改造,寧東基地、石嘴山大武口、惠農、平羅、中衛市沙坡頭區等地鐵合金、化工、碳素、活性炭、鑄造等中小企業集中的市、縣(區),要加快制定涉氣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專項整治方案,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和行業規范化治理。2025年12月底前,石嘴山市、中衛市及寧東基地產業集群區工業企業完成年度治理任務。根據《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2025),組織開展正壓反吸風類袋式除塵技術等14類低效類大氣污染治理技術排查,以及其他處理效率低、運行穩定性差、二次污染處理難度大等問題排查,對無控制系統或控制系統未實現對設施關鍵參數進行調節控制并記錄的燃燒、冷凝、吸附-脫附、吸收類VOCs治理技術視同為低效技術。2025年12月底前,按照排查整治問題清單完成年度整改任務。(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深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以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為重點,持續深化重點行業VOCs“一企一策”治理,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等10個關鍵環節無組織排放排查整治。加快推進重點行業VOCs“一企一策”治理評估,對評估認定治理任務未完成、治理措施未落實等問題加快整改,確保完成銷號。強化寧夏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理平臺應用,實現揮發性有機物排查統計報表信息化、自動化管理。2025年12月底前,各地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數據自動化實時上傳至管理平臺。(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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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要求,加快燃煤熱風爐等淘汰類落后產品設施出清。積極推進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改用工業余熱、電能、天然氣等,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實行清潔能源替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淘汰一段式固定煤氣發生爐。(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快實施燃煤鍋爐綜合治理。推動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基本完成關;蛘稀<涌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和2蒸噸及以下生物質鍋爐淘汰,2025年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務清單中50%的目標任務。加快推進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除層燃爐、拋煤機爐以外的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推動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2025年底前,1蒸噸或額定功率大于等于0.7MW在用燃氣鍋爐要通過整體更換或改造的方式確保排放氮氧化物濃度小于50㎎/m³以下。(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大力開展清潔取暖項目提質增效。嚴格對標清潔取暖改造“三不減”總體要求,深入開展“回頭看”,已完成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地市(銀川市、吳忠市、中衛市、固原市)要開展散煤復燒等問題排查,進行自查自糾,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及時響應清潔取暖故障設備維護,確保清潔取暖項目高質量運行,鞏固改造成果。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在禁燃區內開展常態化巡查檢查,實行“網格化”管理,禁止散煤銷售點、煤礦、爐具經銷商等向禁燃區內農戶銷售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和燃煤爐具。各地要與已完成清潔取暖的農戶簽訂棄煤承諾書,明確禁止散煤復燒的具體行為。(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進一步強化散煤使用監管。全面排查梳理北方地區清潔取暖項目改造范圍以外散煤確村確戶情況,建立散煤用戶清單(具體落實到縣、鄉、村及戶),因地制宜制定散煤替代方案,通過綜合施策推動散煤治理,確保2025年散煤用量較2024年減少20%。開展冬春季民用散煤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民用煤質達標。鼓勵采取清潔煤價格補助、上門配送、以優換劣等多種便民措施,持續推進非清潔取暖區域實現清潔煤替代。(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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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實施重點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攻堅行動。加快鐵路專用線和多式聯用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已建成鐵路線的提高鐵路貨運比例。2025年12月底前,全區大宗貨物運量150萬噸以上的重點工業園區、物流園區、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接入率達到48%,鐵路運量比2020年增長10%。積極推廣電能、氫能等新能源貨運車輛,鼓勵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提升充電站、加氫站基礎保障服務水平。建立火電、鋼鐵、煤炭、焦化、有色等行業重點企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問題清單,開展清潔運輸率提升攻堅行動,2025年底,清潔運輸比例達到70%。(責任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大機動車排放監管力度。加快推進國三及以下中、重型貨車淘汰更新,積極落實差異化補貼政策,2025年12月底前,淘汰國三及以下中、重型貨車的(營運和非營運)70%。將貨車抽查納入執法檢查計劃,依托現有貨運通道超限超載檢測站點、重要交通卡口等,公安、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開展路檢路查,重點檢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裝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運行車載排放診斷系統(OBD)、擅自改裝污染控制裝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煙等問題。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偽造檢驗數據、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行為,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檢驗資格。加快重點用車企業門禁監控系統建設和車載終端設備安裝聯網工作。12月期間,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倡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廳、公安廳、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加快推進國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汰,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國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汰任務。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機場、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強化對大型施工工地進出機械的檢查,杜絕未編碼登記、冒黑煙及超標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投入使用。(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商務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加強油品全環節監管,清理整頓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加強對汽柴油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環節的聯合監管,提升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品抽測頻次,對發現的線索進行溯源、閉環。加強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系統監督檢查和抽測,確保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行,提升油氣回收率,減少污染排放。(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廳、生態環境廳、銀川海關、寧夏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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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深化揚塵精細化治理。做好施工揚塵源頭管控,全面排查建筑、道路施工和拆遷工地等揚塵源,嚴格落實工地“六個百分百”措施。加強建筑渣土運輸管理,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對渣土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渣土運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實現全過程溯源。加大道路清掃保潔力度,開展日常養護巡查,不斷提高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25年底前,地級城市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穩定達到85%,縣城建成區達到75%。強化裸露土地、堆場揚塵管控,對轄區城市公共裸地排查建檔并采取防塵措施。加強各類堆場排查整治,持續推進工礦企業大型煤炭、礦石等堆場全封閉建設改造。(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鼓勵支持給予秸稈綜合利用補貼,指導科學規范開展秸稈還田。加強秸稈處置精細化管理,建立鄉、村秸稈臺賬,責任落實到戶。加快劃定禁燒范圍,依法依規落實禁燒管控要求,加大偷燒、搶燒等違規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開展秋收期間秸稈禁燒專項巡查,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手段精準監管,做到早發現、早撲滅。(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強化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各地加快科學制定、細化優化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科學管控煙花爆竹零售點,嚴管銷售、道路運輸等環節,嚴控燃放時間,嚴格劃定并標識禁限放區域,從源頭減少煙花爆竹燃放。把禁限放管控工作同網格化社會治理等工作相結合,組建禁限放管控隊伍,及時勸阻違規燃放行為。開展聯合執法,堅決查處違規生產、運輸、寄遞、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緊盯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的宣傳與管控,倡導文明、綠色的生活方式,兩節前10天開始各地按日報送專項工作進展。(責任單位: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廳、交通運輸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治理。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探索建立規劃-監管-執法閉環管理機制。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行和定期維護,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運行狀態監控,鼓勵數字化管理。加大油煙超標排放等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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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加強重點區域應急聯動。當預測發生區域性重污染過程時,自治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要及時組織相關市縣開展區域應急聯動,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各地要規范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流程,根據預測預報結果和預警啟動條件及時啟動和解除預警,不得出現達到預警啟動條件但未依法啟動的情況;不得出現隨意啟動預警、擅自提高預警級別、延長應急響應時間等;依法公開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效果評估,在預警信息發布或應急響應解除當天將相關信息報送至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寧夏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嚴格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提級擴面”行動,鼓勵企業通過設備更新、技術改造、治理升級等措施,全面提升環境績效水平。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編制技術指南》(環辦大氣函〔2025〕314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試行)》要求,從工藝裝備、能源類型、原輔材料、污染治理技術、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監測監控、環境管理和運輸監管等方面嚴格把關依規分級。加強應急減排清單、措施管理,嚴格審查重點排污名錄企業,確!捌髽I一個不漏”、“措施一個不少”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重污染天氣期間,確保全部減排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水泥行業落實錯峰生產相關政策措施。12月期間,鼓勵企業通過調整生產計劃等方式減少排放。(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18.加強決策科技支撐。深化同生態環境部衛星中心等技術單位的合作,開展寧夏大氣環境遙感監測分析評估,動態掌握全區大氣污染物全域時空變化規律,開展問題線索識別,散煤燃燒點位監測識別分析、揚塵源問題識別分析等,支撐各地精準科學防控。自治區環境空氣質量分析專班加強對大氣污染過程的分析研判,逐步實現區域復合污染成因機理、精準溯源、科學評估的全過程科技支撐體系。強化大氣污染源融合清單、在線數據等多源數據應用,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準確率和時效性。加大對防控措施的技術指導,提高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精細化管控水平。協調配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第三方運行維護機構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日常運維和質量管理,開展自治區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監測數據質量抽查。(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寧夏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強化在線監控數據應用。加快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智化監管能力提升項目,依托先進的智能分析技術與人工智能(AI)算法,構建污染源在線監控數據的智能分析體系,實現對監測數據、視頻數據、用電數據等多源數據的深度關聯融合與智能解析,從事后被動執法向事前主動防控、事中精準干預轉變。各地開展在線監控數據造假專項整治,加強對監測點位設置、儀器設備功能參數、原始監測記錄、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的檢查力度,對在線監控數據出現異常、缺失、長時間掉線等情況及時進行核實和調查處理,嚴厲打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
(七)強化執法和幫扶指導
20.加強執法監管。落實規范涉企檢查的有關要求,聚焦冬春季攻堅重點任務,整合大氣環境管理、監測、執法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優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監管方式,推進聯合執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督查檢查,督促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落實。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充分運用在線監控、雷達走航、便攜式監測、無人機、電力數據等手段,精準識別、鎖定問題,提升執法能力和效率。加強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加大幫扶指導。自治區抽調精干力量組成攻堅服務指導組,12月全天候下沉各地開展現場指導(攻堅期其他時間段根據工作需要),逐級壓實工作責任。組建專家技術幫扶團隊,為各地提供大氣污染分析研判和防控指導,提高攻堅期間大氣精細化管控水平。(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緊盯攻堅目標和措施,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自治區黨委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強化日常調度預警,攻堅期間每日發出空氣質量預警提示,通報各地指標情況,每月調度通報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攻堅任務進展情況,對未能完成空氣質量目標或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較差的市、縣(區)下發預警函或進行通報、約談。各地要將攻堅目標任務推進情況納入本地督查督辦重要內容,以時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確保高質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務。要廣泛宣傳大氣污染攻堅政策要求、工作動態和做法成效,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引導公眾做好健康防護。
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北關正街35號方興大廈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