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武進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省級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辦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辦法的通知》(建城〔2021〕58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建城管〔2021〕152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垃圾分類達標小區評價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城管〔2021〕484號)、《市政府關于印發<2022年武進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常政發〔2022〕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市委市政府“532”發展戰略為行動指南,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快構建以法治為基礎,黨建引領、政府推動、部門協作、社會協同、全民參與的垃圾分類長效機制,持續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積極推動美麗常州建設,切實履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為形成實施“532”發展戰略的強大勝勢作出應有貢獻。
2022年,聚焦成效提升,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四分類工作,城區建成區新增垃圾分類達標小區29個(湖塘21個、北區7個、南夏墅1個),達標小區居民垃圾分類知曉率≥90%、參與率≥80%、準確率≥80%;聚焦典型示范,建成區完成2個垃圾分類示范達標小區創建(湖塘1個、北區1個),農村完成9個垃圾分類示范村創建、完成1個省級垃圾分類全域試點鎮創建(雪堰鎮),全區完成6個垃圾分類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完成11個“四分類清潔屋(兩定一撤集中收集點)”建設。“大分流、細分類”體系更加完善,繼續加強垃圾分類執法和常態化考評,促進垃圾分類各鏈條運行更加規范有序,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垃圾分類氛圍,力爭我區垃圾分類成效實現質的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組織領導
1. 高位協調,落實主體責任。依托武進區垃圾分類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領導小組”),建立以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包括城管、發改、教育、生態環境、商務等主管部門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專門機構建設,設置專職工作人員,制定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管理與各環節主體的責任。各鎮(街道、開發區)參照區級做法同步落實。(區城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 層層傳導,健全黨建引領。建立黨建引領機制,積極推動各級黨組織、黨員帶頭參與垃圾分類工作,層層知悉,層層深入,層層落實。各區級機關單位黨組織積極做好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基層黨組織定期研究垃圾分類工作,組織黨員和干部參與垃圾分類、有效服務群眾的活動;建立區、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三級聯動工作制度,定期開展垃圾分類聯動會議、活動等。將城鄉居民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加強基層治理的重要載體,將廣泛開展宣傳、引導群眾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網格化社會治理,以此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區委組織部、政法委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源頭減量
制定有效措施引導實體銷售、快遞、外賣等企業嚴格落實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關規定,避免過度包裝,鼓勵采取押金、以舊換新等措施加強產品包裝回收處置。落實國家有關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規定,制定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公共機構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制定有效措施在A級景區、星級旅游飯店等行業推動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疫情防控用品除外)。制定有效措施,嚴格落實反食品浪費法有關規定,督促餐飲經營單位開展“光盤行動”,引導消費者適量消費,建立制止餐飲浪費的長效機制。制定綠色辦公相關制度,推動公共機構辦公場所無紙化、鼓勵使用再生紙制品。相應責任部門認真組織落實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相關制度措施,對發現違反有關規定行為及時予以制止或查處,并定期開展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報送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檢查通報。(區發改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民政局、文體廣旅局、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郵政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分類體系
1. 優化提升居民端分類投放設施。以便利化、精細化、人性化為宗旨,以“四分類+兩定一撤”為基本要求,按照《常州市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配置標準》《江蘇省垃圾分類小區評價標準(修訂版)》等文件精神,有序推進垃圾分類達標小區建設,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升級改造。將裝配式、可移動的垃圾分類亭(房)等小型設施納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新建居民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垃圾分類投放設施。城市老舊小區改造時同步對標實施垃圾分類投放設施改造,湖塘鎮2022年完成4個老舊小區的“四分類”改造提升。(區城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嚴格管理規范垃圾分類收運。一是嚴格落實分類收運車輛。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相匹配的運輸網絡,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規范運輸車輛分類標識,分類運輸能力與四類垃圾分類收集量相匹配;二是合理制定收運方案。按照四分類收運標準,各鄉鎮(街道)制定相應收運方案,合理確定各分類運輸(暫存)站點、頻次、時間和線路,有序運行分類收運體系,確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大件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分類垃圾及時收運;三是加強運輸車輛運營監管。所有運營的垃圾分類運輸車輛應符合密閉運輸要求,并設有統一標識。各鄉鎮(街道)加強對分類運輸車輛的過程監管,嚴禁不同類別垃圾的混裝混運,嚴禁園林綠化廢棄物、建筑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定期開展車容、車況檢查,減少裝車運輸過程中的“拋灑滴漏”和作業擾民現象。(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先行集團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按照垃圾分類要求,推進大型化、智能化、綜合型、環保型生活垃圾轉運站的建設,完成馬杭轉運站新建項目、雪堰鎮垃圾分類轉運站新建項目,啟動武進區東升環衛綜合處理項目;啟動武進區可回收物分揀中心異地新建工作;推動常州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續建四期項目建設;推進常州市夾山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在實現全區裝修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的基礎上,優化提升裝修垃圾處理能力;在實現每個涉農鎮(街道)易腐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的基礎上,提升農村易腐垃圾生態處理能力,規范運營,滿足農村易腐垃圾就地處理需求;探索建立公共機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專項收運模式,打造全區公共機構可回收物專項收運系統。(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先行集團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因地制宜開展垃圾分類。鼓勵各鎮(街道、開發區)走市場化、大融合的道路,分類設施采取以區或市為單位的統一采購方式。一是探索市場化企業運維,減少市場化企業數量,提倡一區一企業模式,鼓勵市場化企業負責全類垃圾處置,采取政府托底設施建設,城管部門統籌分類工作,各鎮(街道、開發區)督導分類考核,市場化企業提供運行服務,推進小區垃圾分類工作;二是鼓勵融合現代信息化技術,開展“網絡預約、上門回收、線上支付、線下交易”收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定時定點投放其他垃圾、廚余垃圾,配備錯時投放點位的模式,方便群眾、降低成本、提升效能、全員參與;三是鼓勵融合物業企業,政府提供首次分類投放設施和進行獎補,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在履行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義務的基礎上,深入參與小區垃圾分類工作,提供分揀場所,派出分類兼職人員參與、指導、監督、管理、服務小區垃圾分類,實現一支隊伍統管垃圾處置工作,降低成本,提升效能。(區城管局、商務局、住建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培養分類習慣
1. 營造全民垃圾分類氛圍。加大垃圾分類宣傳力度,建立常態化宣傳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制定年度垃圾分類宣傳計劃。開展主題鮮明的“垃圾分類全民行動日”活動,廣泛動員居民群眾參與垃圾分類工作,進一步擴大垃圾分類宣傳覆蓋范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定期開展垃圾分類主題宣傳活動,加強主流媒體報道頻次;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公益廣告的輿論引導作用,積極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報道,提升垃圾分類公益廣告刊播力度,全域范圍內垃圾分類公益廣告占比不低于10%;充分發揮垃圾分類科普基地的宣傳陣地作用,依托科普基地開展常態化垃圾分類互動實踐活動。(區委宣傳部、城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提升主流陣地宣教實效。一是充分發揮教育主陣地作用。將垃圾分類納入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國民教育體系,鼓勵編制幼兒園、小學、中學版生活垃圾分類校本教材或知識讀本,將垃圾分類納入課堂教學,建立小學生垃圾分類強制學習制度,組織小學生在校期間參觀垃圾分類科普基地,將垃圾分類納入“綠色學校”“文明校園”等創建活動;二是有效融入區域社會治理。將垃圾分類與基層網格治理相融合,廣泛開展入戶宣傳活動,每季度開展居民入戶宣傳,推動居民將分類意識轉化為自覺行動;三是有效發揮公共機構引領作用。制定并落實公共機構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將垃圾分類作為公共機構常態化工作持續開展,經常性開展宣傳教育和指導,提升分類成效。(區教育局、城管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 積極動員全社會參與。健全社會服務體系,建立社會力量參與垃圾分類的工作機制,調動社區志愿者、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市場主體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培訓、監督等活動,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定期開展志愿活動和公益活動。將垃圾分類納入居民自治制度,鄉鎮(街道、開發區)定期組織開展民主協商會研究垃圾分類,積極推動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區文明辦、政法委、民政局、總工會、團區委、婦聯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分類成效
1. 示范試點建設。各鄉鎮(街道)按要求完成垃圾分類示范達標小區、示范村、全域試點鎮、教育示范學校、清潔屋的創建工作,充分調動各級單位實施垃圾分類的主動性、創新性。以生活垃圾分類為載體,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高新北區十里社區開展垃圾分類“共同締造”活動試點,探索建立共同締造長效機制。(區城管局、教育局、住建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推進兩網融合。全面梳理全區可回收物回收點、轉運站、分揀中心等全鏈條體系建設與運行現狀,制定并落實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關規劃或文件,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與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實現“兩網融合”,實現相關設施布局合理、回收利用渠道暢通。探索制定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的制度文件,打通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通道。(區發改局、城管局、商務局、農業農村局、郵政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強信息監管。依托常州市垃圾分類信息管理子系統項目,逐步將全區垃圾分類體系的基礎信息、運行數據等接入系統;規范信息數據采集標準,打造“全鏈化管理、逐級化監管、數據化考核、科學化決策”的垃圾分類管理模式,實現精準施策、科學管理的目標。(區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督查考核
1. 堅持常態執法。建立常態化執法檢查機制,嚴格按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常州市市區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等開展執法工作,落實單位、個人垃圾分類法律責任。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持續開展垃圾分類執法檢查,上報執法案件清單(原則上每季度開展垃圾分類執法檢查案件不低于2件,全年執法立案數量不少于8件),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發文通報全區垃圾分類執法檢查情況,以此督促引導垃圾分類相關單位和個人履職盡責。(區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堅持長效考評。根據垃圾分類工作重心的變化及時調整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核中垃圾分類的考核重點,加強對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點設置與管理、垃圾分類收運管理、垃圾分類成效等的考核,敦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日常管理。加強考評力度,區對各鎮(街道、開發區)持續開展長效考評,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印發考評通報,考評結果作為區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核點評會的素材。(區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落實綜合考核。根據市領導小組制定垃圾分類綜合考核制度,綜合采取專業督導調研、第三方監管、社會監督和群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全面客觀評價垃圾分類相關要求落實情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分類體系運行情況等。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至少組織考核1次,并印發考核通報。(區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武進區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研究解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鄉鎮(街道)根據區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制定本區域垃圾分類年度實施方案,切實推動目標任務分解到位、穩步實施、全面完成。區領導小組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推進實施,確保垃圾分類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二)健全工作機制。區各相關部門建立垃圾分類工作聯絡員制度,強化溝通交流。建立月度報表制度,相關單位、部門對照附件1、2的目標任務要求每月及時報送工作進展。建立月度臺賬報送制度,相關單位、部門嚴格落實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細則》及《江蘇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辦法》(蘇建村〔2022〕64號)要求,每月報送相關工作電子臺賬,及時匯總上傳至住建部評估系統。建立季度、半年度、年度總結報送制度,對照年度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完成期限逐條逐項總結目標任務落實情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形成工作總結。
(三)落實資金保障。區、鎮兩級按照政府事權劃分,結合實際統籌安排預算,保障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體系的建設、運營和監管。垃圾分類經費要側重支持垃圾分類投放點建設、終端處理設施建設以及分類宣傳督導等方面。各級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要求,規范使用各級垃圾分類專項經費。同時,鼓勵創新投融資模式,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廣泛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垃圾分類,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探索建立與垃圾分類掛鉤的收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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