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4-02-3-083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能源二連浩特口岸綠色供電50萬千瓦風儲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招標人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招標人為內蒙古二連浩特市蒙能易達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華能招標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內蒙古能源二連浩特口岸綠色供電50萬千瓦風儲項目場址位于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境內,風電場中心位置約為北緯 43°38′42″、東經 112°11′24″。本風電場場地屬沙化草原地貌,風電場范圍內地形較平坦。風場規劃面積約 109km2 。本期總裝機容量500MW。
內蒙古能源二連浩特口岸綠色供電50萬千瓦風儲項目,本期裝機容量500MW,擬定采用50臺單機容量10MW的風力發電機組,塔筒高度125米。
過渡方案:本項目二連口岸 1 號升壓站通過單回 220kV 線路接入二連 2 號升壓站;所有升壓站采用串接模式通過單回 220kV 線路接入玉龍 220kV 變。
最終方案:二連口岸升壓站通過單回 220kV 線路接入錫西二站。
本項目最終的接入系統方案以接入系統審查紀要為準。
2.2項目規模:規劃建設容量為50萬千瓦,采用50臺單機容量10MW的風力發電機組。建設 1 座有人值守升壓站。建設2臺容量為250MVA, 220kV、35kV兩級電壓主變壓器,220kV規劃出線1回,接入錫西二 500kV變 220kV 側;升壓站 35kV 規劃出線 18 回,至風電場。220kV 配電裝置采用戶內 GIS布置方案,接線型式采用單母線接線。本期一次建成。
2.3建設地點: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境內
2.4工期要求:計劃2024年4月15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4年11月16日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2.5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EPC總承包工程,承包人需負責工程招標范圍:風電場、檢修道路、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及進站道路、施工道路的所有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和驗收(含政府及專項驗收)、智慧風電場設計及建設(包含升壓站、設備區5G網絡全覆蓋)、合規性手續辦理(詳細劃分界限見附表:發包人與承包人責任分工表),同時進行工程相關外部協調等工作,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應承擔的工作范圍內。
具體招標范圍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內容:
(1)勘察設計:風電場、檢修道路、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及進站道路、施工道路,含勘察測繪(含試驗樁及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微觀選址復核、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執行概算、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竣工圖出版整理及竣工結算、設備類現場技術服務等的設計及管理工作,設計需得到發包人書面批準實施。承包人需完成技術交底、設計工代,派出設計代表駐現場解決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以及根據現場地形及征地調整所進行的動態設計工作,與本工程全容量并網及竣工相關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項目可研、初步設計方案,如發生技術變更,變更方案必須報監理及發包人書面同意后才能實施。
(2)設備、材料供貨:承包人承擔整個項目所需的風機成套發電設備、箱變、塔筒、風機基礎錨板錨栓(如有)、電纜(含光纜)、電纜終端(中間)接頭、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SVG、涉網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風功率預測設備等)、計算機監控與保護、通信、通訊及計量設備等的采購、運輸,承包人負責本招標項目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的卸貨、二次倒運(含堆場)、場內外運輸、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承包人負責工程范圍內所有建筑、安裝和調試(不包含升壓站特殊試驗、升壓站分系統調試、升壓站整套啟動調試)工作,負責配合由招標人委托第三方進行的工程各類檢驗、試驗、檢測等,系統調試和啟動試運工作,負責工程單體調試、負責地方相關部門、電力質監部門和電網公司的驗收工作(包括項目報裝及并網手續辦理),負責環保措施實施、水保措施實施、職評安評措施實施、環保環評、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設計、實施和驗收及其他專項驗收工作(詳細劃分界限見附表:發包人與承包人責任分工表)。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完成所有設備標識、安全標識牌、交通標識、消防標識、生活標識等標志標識的制作、掛牌工作、所有安全標識警戒線(含材料購買,并符合基建、生產管理標準要求)。
(4)設備的試驗及調試(不包含升壓站特殊試驗、升壓站分系統調試、升壓站整套啟動調試):包括但不限于風機、箱變、各規格電纜、電氣一次設備系統、電氣二次設備系統、通訊系統、消防系統、后臺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安裝設備及保護定值整定等。場區內所有設備及線路“五遙”(遙測、遙信、遙調、遙控、遙視)功能接入升壓站并配合調試;一次調頻裝置性能測試并通過電網驗收,滿足發包人后臺數據遠程傳輸要求;設備第三方檢測,穩控裝置、繼電保護整定的計算、SVG性能測試,AVC/AGC性能測試,通信工程技術服務,電能質量測試、場站電磁暫態仿真建模、機電暫態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測評、電氣設備特殊試驗、涉網試驗等。所提供的并網檢測服務滿足國家、行業、國家電網的相關要求。
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包括不限于設備編號、線路命名、電能質量測算、保護定值、電能表計及相關設備的校驗和驗收、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督報告和并網協議、并網調度協議、電力業務許可證及購售電合同辦理等,承擔本項目涉及的審查及驗收相關費用。
負責辦理項目開工的行政許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電力業務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消防圖審及報備等;
(5)質保期內由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缺陷處理等工作。
(6)負責項目范圍內大件運輸道路的平整及處理。
(7)負責合同中沒有約定但為了完成項目建設、驗收、投產和順利移交而必須完成的工程相關的工作。
(8)大型設備運輸所需場內外的交通運輸改、擴建、加固、拓寬、掃空障礙、道路修復(恢復)、二次倒運場地租賃及相應臨時用地手續辦理等,并承擔相應費用。
(9)按照要求完成項目專項審批和驗收手續及與項目相關的其他手續辦理。(詳細劃分界限見附表:發包人與承包人責任分工表)
(10)負責在設計、采購、施工、驗收階段要將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統籌安排到各階段工作中,保證場站各系統各設備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確保場站與集控中心同步投運。
(11)負責本工程的智慧風電場建設,包含5G網絡全覆蓋。
(12)本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要求主體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具備使用條件(詳見附件《關于新能源基建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的通知》新能【2023】15號),同時數據能上傳至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負責本工程的智慧電站建設,包含5G網絡覆蓋。
注:本招標文件所屬設備“技術規范書”中,招標方/人是指本工程承包方/人,投標人/方是指分包人/方。
除上述明確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風場區、220kV升壓站、35kV集電線路的勘察設計,以及與項目有關的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建筑工程施工、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試運行、移交生產、培訓、驗收(包括階段驗收、相關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等)、工程質量保修期的服務等內容,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發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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