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TAHP-HNH-2021-HT-046
采購計劃備案文號: 46900521200000090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項目名稱: 文昌市月亮灣污水處理工程
預算金額: 122617700.00元
采購需求:
1.建設內容:1.1新建污水處理廠一座,廠區占地 2.0811 公頃,工程近期至 2021 年設計規模為 0.5 萬 m3/d,遠期至 2030 年 1.5 萬 m3/d。處理后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中的 A 類標準,同時需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 18920-2002)中的指標,采用“A2/O”工藝。1.2新建污水收集管網5521m,管徑范圍為d300~d900,采用鋼筋混凝土管。1.3新建中水回用管道總長度6679m,管徑為DN300~DN200,采用球墨鑄鐵管。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管網、中水回用管網,以及處理廠內的配套道路、電控、綠化等工程
2. 投資規模:根據《文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發改審批〔2020〕274號),本工程總投資為12261.77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為9071.1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為2075.95萬元,預備費為1114.71萬元。本項目政府總投資金額為12261.77萬元,全部為運營期間動態投資。【具體內容可登錄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官網(:8082/inforpublic/homepage.html#/projectDetail/e83bcfaf3b8b4d469769d565cd6956da)查詢】
3. 項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設期為1年,運營期29年。
4. 合作模式:結合項目情況,本項目采取BOT(建設-運營-移交)的運作模式(設計、施工、監理、主要設備采購,按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委托代理機構,公開招標)。
5. 股權結構:中標社會資本全資成立項目公司。
6. 項目投融資結構:本項目自有資本金不少于項目動態總投資估算的20.55%。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 文昌市月亮灣污水處理工程:是 聯合體要求: 本項目允許不同法人實體組成的聯合體參與,但聯合體內的成員數量不得超過三名。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應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將聯合體協議一并提交采購人。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的書面聲明和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復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申請人(若申請人為聯合體,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方資質須滿足本條要求。)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證明材料復印件,港澳臺企業提供同等類型材料或提供其內地全資子公司相關材料)。 3.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書面聲明。)
三、領取資格預審文件時間:2021年11月08日08時30分至2021年11月12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網上免費下載
四、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及格式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應由資格預審申請書、申請人聲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組成,文件格式本項目資格預審文件第四章制作并裝訂成冊。
五、資格預審的審查標準及方法1. 本項目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均可進入下一階段的采購程序。未參加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不得參與后續采購環節。 2. 實際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足3家,或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足3家,采購人將修改資格預審公告內容,重新組織資格預審。 3. 項目經重新資格預審合格申請人仍不夠3家的,將依法變更采購方式。
六、擬邀請參加投標的供應商數量邀請全部通過資格預審供應商參加投標。
七、申請文件提交應在2021年11月29日08時30分(北京時間)前,將申請文件提交至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205開標室
八、資格預審日期資格預審日期為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至 2021年11月29日08時30分前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十、其他補充事宜
10.1 主體要求:申請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含港澳臺)依法成立、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且各企業法人與采購人及為完成本次采購的采購文件所委托的咨詢機構、代理機構或其附屬機構沒有任何隸屬關系。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申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資格預審。
10.2 業績要求:申請人(或至少有一名聯合體成員)具有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為污水處理廠或管網工程,含投資或施工或運營三種方式之一均可),申請人(或聯合體成員)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業績,可視為申請人的業績(申請人須提供足以證明其間股權持有關系的有效證明文件);
10.3 財務要求:申請人(包括聯合體成員)須對以下內容提供相關承諾書財務狀況良好。須提供經審計的2018、2019、2020年度財務報告,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收益表)和財務報表附注等復印件,2021年成立的企業無需提供;
10.4 融資能力要求:申請人(或至少一名聯合體成員)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融資意向書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資證明材料或保證能合法足額融資的相關承諾書(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
10.5 信譽要求:申請人(包括聯合體成員) 10.5.1沒有處于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況等; 10.5.2在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本項目投標期間未被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明令取消、暫停、禁止參與投標且在處罰有效期內; 10.5.3商業信譽良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近三年內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或企業信用系統中無不良記錄;
10.6 根據財金〔2014〕113號文和國辦發〔2015〕42號文的規定,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屬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他控股國有企業不得單獨或與其他申請人組成聯合體參加本次資格預審,但對于已經與政府脫鉤,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場化運營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其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務已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得到妥善處置并明確公告今后不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的前提下, 可以參加本項目資格預審申請。
10.7 獨立申請人應與資格預審報名登記時的單位名稱保持一致。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項目資格預審申請的,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變動。 10.8若申請人為聯合體,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必須在海南省市場主體管理系統(.cn/G2)中注冊并備案通過。
十一、凡對本次資格預審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1.采購人信息名稱:文昌市水利水電技術服務中心 地址:文昌市文城鎮文清大道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公區二樓 聯系方式:0898-6322216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名稱:德匯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東路66號1號樓2307、2309號房 聯系方式:13876315899 3.項目聯系方式項目聯系人:顏后安 電話: 0898-66795312
環保節能網熱線:029-86252006
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北關正街35號方興大廈8樓
環保公司網址:www.opem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