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最大的特點就是瞬時性和無倉儲性,既要求生產、運輸、銷售在同一時間,又不能對電力進行二次加工。因此,在制定電力價格機制時,既要考慮電力商品的特殊性,還要還原市場經濟規律,日益清晰的價格信號才能有效提高市場參與者對電價的敏感度,促進新能源消納。
峰谷分時電價的“來路”和成績
20世紀80年代初,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伴隨著用電量的飛速增長,壟斷性的計劃經濟模式已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用電需求,缺電、限電的情況日益嚴重。為了有效緩解電力需求的各種矛盾,利用價格杠桿原理實現電力供需平衡的措施應運而生——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峰谷分時電價是通過在負荷高峰時段適當調高電價、低谷時段適當降低電價的價格信號來引導用戶制定合理的用電計劃,將高峰時段的負荷轉移到低谷時段,使電力供求關系達到平衡狀態的同時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從而實現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自各地全面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以來有效指引大工業用戶用電的合理化,促使用戶調整用電計劃、合理安排生產時間,降低企業生產成本的同時還能有效緩解高峰期負荷緊張的局面。而且企業電費減少促進了其他本沒有使用電能的用戶改用電能,不僅有效提高了電能市場的占有率,還有利于節能減排,大大推動了綠色能源的發展,為我國向低碳環保型社會的轉變起到了積極作用。 新形勢下分時電價面臨的挑戰
我國現行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已執行20年,結合我國現階段國情,可再生能源比重不斷提高,產業結構、用電行為和電力市場建設的程度等多種外在因素已經發生改變。隨著2021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以下簡稱1093號),以及202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以下簡稱1439號)的印發,標志著我國電價改革邁出了堅實的一步。“1093號文”中對舊的機制進行了完善和優化并提出了新機制,鼓勵按照凈負荷曲線劃分;“1439號文”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這給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電價構成要素中,發電上網電價、輸配電價、交易時段的分時特性帶來了挑戰。
時段劃分死板,缺乏靈活性。目前,部分地區峰谷時段的劃分基本根據電網負荷的變化情況,將一天24小時劃分為峰段、平段、谷段,個別地區還劃出高峰、低谷時段,按照凈負荷曲線劃分時段的地區很少。時段劃分一旦確定后就很難改變。近幾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容量位居世界第一,但光伏發電具有晝夜特性,在夜晚與凌晨時段完全無出力,發電側的發電曲線與負荷側峰谷時段劃分形成峰谷倒置的現象,不僅影響了可再生能源消納,同時還造成用戶的用電成本增加和市場資源的浪費。
中長期合同沒有起到價格引導作用。中長期交易電量是電能量市場的“壓艙石”,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通過中長期交易確定價格和電量,可以有效避免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與沖擊,同時可以提前鎖定雙方的利益。由于煤電企業的發電成本不具有分時特性,為促進發用雙方的長期深度合作,煤電企業在簽訂中長期合同時,會選擇特定用戶進行“一口價、一個量、分時曲線”買賣。特定用戶的選擇一般針對高耗能用戶,高耗能企業作為用電大戶和碳排放大戶在市場中具有特殊地位,與高耗能用戶無論何種形式簽訂中長期合同都能讓發電企業受益。但是一口價買賣不符合當前分時電價機制,對高耗能企業造成錯誤引導,高峰時段不改變用電計劃,會嚴重影響高峰時段供求平衡關系。
外來電對于受電端地區到底是好還是壞?我國能源資源分布與負荷需求不均衡,電力跨省跨區交易可以實現西部清潔能源向東部負荷需求中心輸送。對于外來電比例不斷上升的地區,若不能實現外來電曲線與受電端地區的負荷曲線走勢基本一致,受電端省份的發用電平衡將會受到影響,導致已開展現貨市場的地區低電價時段為給外來電讓路,不得已購買高價外來電。
沒有體現輸配電價的分時特性。電力系統運行成本隨著每天不同時段或不同季節而發生變化。與國外輸配電價相比,目前我國核定的輸配電價是最簡單的輸配電價,輸配電價是分用戶類型和電壓等級的綜合性輸配電價,沒有根據實際的輸配電業務進行細分,也沒有把體現用戶負荷特性的指標考慮進來。
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需要優化分時電價機制
近年來,我國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構建了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中長期交易為避險手段的交易機制,市場建設就是要讓電價市場化,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電價作為連接電力供應與需求的紐帶,電價的變化能夠有效調節電力系統的負荷。在電力市場化推進中,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尤為重要。
推進時段精細劃分。時段劃分作為分時電價優化的先決條件,兩者均能對負荷曲線的“削峰填谷”效果產生重要影響。傳統的峰平谷時段劃分往往是根據負荷曲線的高低特征進行人為劃分。隨著電源結構發生改變,時段劃分的依據也要改變。通過凈負荷曲線劃分時段才能真正反映負荷對電力的需求,解決供給與需求、發電成本與用電成本倒掛的現象。此外,還要考慮不同季節、溫度帶來的凈負荷曲線變換的狀況,南方地區的豐枯水期、酷熱季節,北方地區的酷冷季節都直接影響凈負荷曲線。可以將白天光伏發電量充裕時段、豐水期設置成谷段,降低電價以鼓勵用戶多用電,將酷熱、酷冷、枯水期和光伏不發電時段設置成峰段提高電價,抑制高峰負荷用電。時段劃分是一項繁瑣且長期的工作,需要根據凈負荷曲線的變化和電力現貨市場價格的變化進行周期性的時段劃分,而不是劃分一次就一勞永逸。
做好中長期合同分時電價的簽訂,加快現貨市場建設。對于已開展現貨市場的地區,中長期的合同簽訂應嚴格執行分時段簽訂電量電價,根據情況簽訂峰、平、谷等多段合同。合理拉大峰谷電價價差。目前,多數地區的峰谷價差采用固定比例且上下浮動范圍只有20%,而電力現貨的峰谷價差一般在 3~10倍。所以,國內中長期交易峰谷電價價差仍有擴大的空間,可以適當提高峰谷差比例,對谷段用電負荷大的用戶可以給予更大的優惠,峰段提高電價,保證整體峰谷價差在合理范圍內。峰谷電價價差過低可能會導致電價調節作用減弱,分時電價機制則會失去原本的意義。非現貨地區應加快建設現貨市場,只有在現貨市場中才能充分發揮分時電價機制的意義。
外來電與現貨市場做好有效銜接。外來電計劃被作為現貨市場運行的邊界條件,分解的偏差情況直接影響節點邊際電價的準確性。在現貨市場中,所有外來電應該由買方與其他電源一樣參與市場,并按照相同的規則出清結算。在購買外來電量時應該重視購買調節能力,讓外來電曲線與省內負荷或凈負荷曲線盡量接近。當所有電源在平等基礎上競爭時,社會效益才能提高,價格信號才能真正被體現出來。
優化電價構成要素,積極探索分時輸配電價。電價改革就要從每個電價要素進行改革,讓每個環節都能充分體現分時特性,以保障電網成本的全部回收,同時能夠有效反映不同類型用戶對輸配電網的占用程度,將電網輸配電準許收入公平合理地分攤給各電壓等級用戶,可以采用“峰荷責任法”收取一部制容量電價。
新的電價機制將助推“雙碳”目標的實現。新分時電價機制的改革,是充分發揮分時電價信號作用、深化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關鍵,有助于平衡電力供需、提高電力利用效率并降低環境污染。
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北關正街35號方興大廈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