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65年8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解決農村燒柴問題的指示》(以下簡稱《指示》)以來,六十年間,我國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秉持問題導向原則,持續推進農村能源革命。這一進程深刻重構了農村發展的底層邏輯,并取得了顯著成效,為農業現代化、新農村建設、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以及美麗鄉村建設提供了堅實支撐。縱觀人類歷史,能源獲取方式的每一次躍遷都標志著文明形態的質變,“十五五”農村能源革命必須更加積極有為,以扎實的舉措催生現代農業文明和生態文明加速演進。
推動農村能源革命的政策簡述
新中國成立七十多年來,從農村能源革命的視角可以劃分為五個“十五年”。其中,第一個“十五年”奠定了發展基礎,后續四個“十五年”則接續推進了能源革命的實施。各階段任務各有側重,特征鮮明。
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個“十五年”,從三年恢復時期,到“一五”“二五”時期,再到三年調整時期,百廢俱興,城市復蘇是重點,新工業地區和重工業企業建設是能源供給的著力點。農村從生產依靠人力和畜力、生活依靠柴薪,到城近郊區、鐵路干線附近灌溉、照明,再到農田水利化、機械化,能源需求日益增長,為農村能源革命鋪敘了前奏。
1965年,《指示》出臺的背景是多地區要求國家增加農村煤炭的供應,中央提出供應煤炭是解決農村燒柴的一個方面,但不能作為主要出路,要依靠群眾自力更生,發展生產,燒柴、飼草、肥料統籌兼顧。這“十五年”,各地區調動主觀能動性,深挖秸稈、薪炭林、沼氣、集體煤礦、小水電的潛能,探索風電、太陽能技術,改造農村低壓電網。發展沼氣成為農村解決燃料的新途徑和關注點,毛澤東、王震、余秋里、方毅、康世恩、谷牧、李先念、王任重、葉劍英、鄧小平、萬里等國家領導人先后對此有指示批示。1979年9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國家科委、國家農委、農業部《關于當前農村沼氣建設中幾個問題的報告》。
進入上世紀1980年代,在改革開放的大背景下,農村能源短缺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重要問題,農村能源資源調查、綜合與分能源品種的區劃、規劃等基礎性工作全面鋪開,調查、研究、培訓、討論氛圍空前。1982年發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劃》就農村能源工作提出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實效的方針。1984年10月,國務院農村能源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1986年,全國農村能源工作會議上農村能源工作方針后四個字完善為“講求效益”。至1995年的“十五年”,農業部組織確定了沼氣建設重點縣、改灶節柴試點縣,水電部組織了以小水電供電為主的農村初級電氣化試點縣,煤炭部組織了重點產煤縣,林業部組織了薪炭林試點縣,國家計委、農業部牽頭組織了縣級農村能源綜合項目建設等,標志著農村能源技術體系大為完善、產業體系初步形成。
1996年,全國人大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加快農村能源商品化進程,推廣省柴、節煤爐灶和民用型煤,形成產業和完善服務體系。因地制宜,大力發展小型水電、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開啟了農村能源革命第四個“十五年”。《國務院關于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8〕43號)《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關于加快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加強農村電力管理意見的通知》(國發〔1999〕2號)改變了“城鄉分割”的能源建設布局,《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轉換了農村能源的話語結構,國家經貿委“雙加工程”、國家計委“乘風計劃”“光明工程”“送電到鄉工程”助推了農村能源發展的節奏。
2011年7月,全國農村能源工作會議召開;2012年,黨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2014年,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確立“四個革命一個合作”國家能源安全新戰略。農村能源革命新的“十五年”篇章掀開。散煤治理、煤改氣、煤改電、北方冬季清潔取暖、農村沼氣工程轉型升級、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等政策迭出。2015年,全國實現了電力村村通、戶戶通。2016年12月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提及“農村能源革命”。2023年,國家能源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方案》,提出以縣域為基本單元統籌城鄉清潔能源發展,推動鄉村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探索建設多能互補的分布式低碳綜合能源網絡,提升清潔能源供給能力和消費水平,滿足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清潔用能需求,并明確了2025年的建設目標。農村能源革命站在了歷史的新起點。
農村能源革命60年的經驗
回顧1965年中央發布《指示》至今的60年,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基層組織,從政府部門到村集體與農戶、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國際組織,合力推動和開辟出了中國特色的農村能源革命道路,農村能源事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也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在困難時期,國家一直惦念農村用能問題,予以關懷指導,傾力幫助扶植;改革開放后,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跟現代化步伐,出臺產業政策、價格政策,投入財政資金,推動農村能源實現躍升發展。
二是把農村能源工作作為大事要事。黨和國家領導人就農村能源作出指示批示;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研究問題;明確農村能源工作方針;召開全國能源工作會議部署任務;相關部委齊抓共管;根據時代發展調整能源建設的重點方向;各地區狠抓各類試點、重視技術推廣;不墨守成規、不厭其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三是較好把握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理性認識農村能源公共品屬性和商品屬性的關系,既強調政府的普遍服務義務,通過大電網延伸實現了“用得上電”,通過價格財政政策實現了“用得起電”;又注重按照市場規律辦事,不大包大攬,調動地方積極性和農民積極性,把用能方式的選擇權交給村集體和農戶。
深化農村能源革命的新形勢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方位、深層次加速演進的背景下,全國上下正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目標,積極謀劃“十五五”發展規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同時指出,“能源的飯碗必須端在自己手里”。在新時代推進農村能源革命,要深刻認識到以下兩個重要方面:
一方面,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需要農村。一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農村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是有機的組成部分,必須將農村能源同城市能源一體化統籌,避免城鄉割裂。二是美麗中國建設及美麗鄉村建設,農村能源不可或缺,必須將農村能源建設融入鄉村發展,因地制宜地提出有創新、能實操、可復制的清潔能源供應模式。三是踐行能源強國歷史使命,農村能源角色從零星點綴變為重要支撐,必須善于使用農村能源,將“電從遠方來”與“電從身邊取”相結合,推動多能互補就地平衡,才能從根本上提高全國能源系統的韌性。
另一方面,農業、農村、農民在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新型能源體系中大有可為。一是廣袤的農村將從歷史上的供能負擔,轉變成為能源供應的重要增長極。幅員遼闊的農村,是光伏發電的沃土,未來的能源供給體系或將呈現農村反哺城市的格局。二是廣泛的農業領域將從政策扶植重點,轉變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綠色能源加持下的設施農業、農產品深加工產業鏈、農業園區,將推動農業安全與能源安全深度耦合、破繭重生。三是廣大的農民群體將從關照對象,轉變為寶貴的人力資源源泉。加以技能培訓的新農民將成為農村能源基礎設施運行維護隊伍的主體來源。
加快謀劃“十五五”農村能源革命的新舉措
為總結農村能源革命既往經驗,分析新形勢下的新機遇新挑戰,筆者認為,“十五五”農村能源發展處于重大戰略機遇期,必須系統謀劃并出臺支撐農村能源革命的重大舉措。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充分認識農村能源是建設美麗中國與能源強國的戰略樞紐和核心環節。輕視農村能源將喪失發展機遇,犯下歷史性錯誤;重視農村能源則能有效破解能源安全和糧食安全的難題。
二是以“從頭再來”的精神研究部署農村能源供應、消費和技術革命。要加強農村能源的基礎性工作,開展農村能源資源普查和區劃,健全農村能源統計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高質量豐富各能源品種的技術標準。要抓好既有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工作,秉持“試點要有試點的樣子”和“天塌不下來”的原則,針對基層積累的大量問題、困惑、矛盾,出臺簡明的指導政策。要超前研究農村能源大規模開發并反哺城市場景下的能源規劃布局問題,超前研究“燃煤電廠+廣大農村能源產銷者(虛擬電廠)”這種點面結合的新型電力系統運行調節方式方法。
三是以“壯士斷腕”的勇氣深入推動農村能源體制革命。要研究新形勢下能源管理體制,重新平衡中央與地方權責,加快“放管服”改革。要統籌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區分全國能源體系的系統性安全與農村地區局部供應安全,試點賦予縣級政府更多的能源規劃決策權和電力系統運行管理權。要秉持包容、審慎的原則實施農村能源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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