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綠色電力交易專章》(以下簡稱《專章》)。作為國家頂層設計的規范性文件,《專章》在交易組織、價格機制、結算等方面對綠色電力交易進行了統一規范,提供了系統、全面指引,為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和新型能源體系構建、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提供了有力支撐。
《專章》是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重要機制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能源綠色轉型步伐加快,截至今年7月底,風電光伏新能源裝機突破12億千瓦,占比達到38.7%,提前完成2030年達到12億千瓦目標。2023年全國風光新能源交易電量近7000億千瓦時,市場化電量占比近50%。新能源的隨機性、波動性、間歇性,決定了其面臨市場預期收益不穩等難題。《專章》明確了綠色電力交易中電能量價格與綠證價格分別明確、分開結算,電能量按照中長期規則執行,綠證部分按照當月合同電量、發電企業上網電量和電力用戶用電量“三者取小”的原則結算,同時明確要求不得以綠電交易名義組織開展以變相降價為目的的專場交易,不得對交易進行限價或指定價格,從機制上確保綠色電力環境價值的唯一性,保障了新能源持續高質量發展。
《專章》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建設多層次的統一電力市場體系,規范統一市場基本交易規則,推動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專章》明確綠色電力交易是電力中長期交易的組成部分,執行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按照“省內為主,跨省區為輔”的原則,明確省內綠色電力交易由各省份電力交易中心開展,跨省區綠色電力交易由北京、廣州、內蒙古電力交易中心開展;鼓勵發用雙方簽訂多年期綠色電力購買協議,通過綠電交易方式落實跨省跨區優先發電規模計劃。《專章》將助推建設高效協同、有機銜接的統一市場體系,在更大范圍內提高綠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效率,大幅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
自2021年9月試點啟動以來,南方區域綠電綠證市場交易規模增長迅猛,累計突破600億千瓦時,年均增速約250%。建立健全了綠色電力消費評價體系和面向港澳用戶的跨境綠色電力交易服務機制,滿足廣大市場主體的綠色消費需求。下一步,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將持續完善市場機制,充分利用地區資源稟賦,做好省間省內市場銜接,強化供給側與需求側共同發力,以更優質的服務深入推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為企業綠色用能、社會綠色發展、國家雙碳目標實現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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